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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津市一直着力于城市市容环境的改造,全市上下形成了合力。据报道,2010年新的《城市管理规定》出台仅1个月,全市就拆除违章建筑2000余间共10万余平方米。但近期以来,本报接到的关于“违章”的投诉却不降反升,个中原因值得深思。(7月16日《天津日报》)
违章建筑是困扰全国各地的老问题,也是市民投诉的焦点。天津自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来,有不少媒体报道了长期占道或困扰市民的“官搭”、“富搭”、“霸搭”等违章建筑。顾名思义,“官搭”,即使用权姓“公”的违建;“富搭”,即富人所建的违章建筑;而“霸搭”就是那些“惹不起”的胡搅蛮缠之人所搭建的。比如,和平区兰州道景阳里的两间“官搭”平房长年堵在底商后窗,造成商户重大损失;西青区中北镇一些小区长期不通燃气,原因就在于不少管道上有违章建筑占压,搭建的人当中,有一些严重抗拒、阻碍执法的“钉子户”在阻拦综合执法人员。
违章建筑如同城市“毒瘤”,如果不及早清除,既会有损市容形象,也会给市民生活带来困扰。因此,治理违章建筑绝不可以手软。笔者以为,要想治理违建,就要做到“快、准、狠”。
所谓“快”,就是一旦接到市民举报或监管到违建,就应尽快查实情况,核实责任人,然后进行拆除。例如,近日大港市容部门协同城管、公安、供电、供水和公证处等部门对大港步行街的一处私搭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也使这十多间在楼顶私搭的房间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得以终止。
所谓“准”,就是针对不同的违建,进行不同的处理。如果是居民私自搭建的,就应劝说居民自己拆除,市民不听劝告,则可以强行拆除,比如前面提到的中北镇燃气管道上的违建问题,相关部门就应该坚持坚决的态度。如果是“官搭”就应责成相应单位进行拆除,例如上月有媒体报道,南开区万兴街道办事处搭建的违章建筑长达10年无法拆除,南开区的态度就十分坚决,表示该办事处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南开区综合执法局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
所谓“狠”,就是应该严格执法、严肃处理,对于违章建筑,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如果违建方不在期限内整改,则将强制执行,或进行更严肃的处罚。例如,日前天津开发区贻成园一期小区一业主为自己的别墅加盖了门楼,还将门楼一直盖到三层楼顶,物业公司、城管局曾多次下达通知要求整改,但施工仍在进行。最后,城管大队与施工方联系,对其进行现场执法,责令其在3天内拆除,否则将进行罚款等相应处罚。迫于执法压力,该建筑终于拆除。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真正治理好违建,就要不断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一有问题就“快准狠”地解决。只有这样,才能让违建这个城市肌体上的“毒瘤”没有生长的空间。(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