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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另一名办案人员邓永成告诉记者,正当办案人员暂时陷入迷惑之中时,岭南集团纪委反映,外轮公司下属员工曾向他们举报,肖先敏经常与一些国企老总一起打麻将赌钱,而那些国企老总还时常出入澳门赌场,肖先敏也有可能也混迹其中。办案人员立即赶赴出入境管理中心查询肖先敏任职外轮公司董事长期间的出入境记录,结果大有收获。肖先敏的出入境记录反映,从1998年开始,他每年均有从珠海的拱北口岸(进出澳门的陆路口岸)出入境的记录,总计高达41次,其中1999年至2003年不到4年的时间里就有多达20余次,且一出一入的相隔时间常常达一周、半月之久,都是因私出入境。
办案人员判断,肖先敏极可能是赴澳门赌场赌博,而其正常的收入显然无法支撑如此频繁的赌博活动,他可能动用了公款作为赌资。专案组迅速着手清查外轮公司历年来资金的流向特别是境外流向,发现外轮公司几年来对一系列无业务往来的公司进行了频繁且巨额的资金流出,尽管这些资金在账面反映是“业务款”,但却从未见对方公司提供的任何相关合同、发票等财务凭证一起入账;而理应作为商业往来的双方,在这些大笔资金流出到对方公司后,也不见相应的货品实物的调动拨付,更从来不见对方公司曾向外轮公司进行过资金流入。同时,细心的办案人员还发现,每一笔可疑资金的流出时间,都在肖先敏从拱北海关出入境时间的数天或数周后,对应一一吻合。
2009年6月14日,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对肖先敏立案侦查,并约见他到案谈话。然而,肖先敏对关于公司账面资金缺口的疑点询问遮遮掩掩,反复以“个人财会知识薄弱,纪律意识不强,管理混乱”来推搪。
随着时间的推移,肖先敏开始开口交代部分违法违纪事实,称其平时就有打麻将、“斗牛牛”(扑克的一种玩法)等赌博恶习,有时玩得大输了钱,就挪用公司的资金去偿还自己欠下的赌债。而当被问及赌博的时间、场地、金额及其去向等细节时,他的话却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
与此同时,一则网络信息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办案人员在网上查找与外轮公司有大量资金往来的可疑公司的相关信息时发现,其中一家可疑公司——广东省普宁市某贸易公司珠海分公司曾在2003年被卷入贵州国企职员文永军挪用公款1800余万元赌博一案,被确定为洗钱公司。
调查中,当年一家涉案企业的出纳员向办案人员证实,普宁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澳门“叠码仔”(卖赌博筹码收取高利息人员)为掩人耳目所设立的空壳公司,确是“洗钱”账户。
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普宁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证词,以及频繁的出入境记录和巨额的资金流出凭证,肖先敏终于无力遮掩,只好将自己惊人的犯罪事实全盘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