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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政府部门提交的《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报告》时说,部分交通违规罚款涉嫌“人为陷阱”,驾驶人不知不觉就要交“罚款”了。
在采访中,一些驾驶人表示很纳闷:如今道路越造越高级,车辆性能也越来越好,但是道路限速却一成不变。有的路段时速限制变化频率太快,成为“罚款工具”。
经常出差的沈先生说,在一段不长的路上,尤其是国道,时速限制会突然间从90码降为60码,从看到限速标志,到反应过来踩刹车,“这个过程总要有个时间吧,但是很多情况下除非急刹,否则肯定超速”。
有的驾驶人还反映,大多数电子眼安装隐蔽,或在路边的绿化树丛里,或掩映在高空的大树枝叶中,很难察觉到。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吕汉夫认为,非税收入罚没款征缴要合理,就拿公路交通违规罚款来说,“我省的国道、高速公路上的电子红外线监控布点过多,时速限制不尽合理,有的是人为设置‘陷阱’”,建议交通部门应该人性化监管。
目前,浙江省有关部门正在准备制定出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挂钩的方案,涉及酒后驾驶、超速、超员、闯红灯等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此,有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出台七种交通违规行为与交强险挂钩的规定,这有政府执法行为助商业保险之嫌”。
浙江省财政厅有报告显示:2009年该省政府非税收入中的罚没收入达到80.8亿元。其中,公安罚没收入41.05亿元,占全部罚没收入的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