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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人志在任窑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卖起官来十分疯狂。”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他主要采取谈话暗示、自定人选、放风施压、违反程序等手段,通过提拔调整企业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权钱交易。
2009年3月,该集团有80余名中层干部被一次调整提拔,而李人志从中受贿77.5万余元。
在调整干部之前,李人志将许多中层干部分别叫到他办公室或住所谈话暗示。如李人志先后2次与时任窑煤集团动力公司工会主席、副书记(副处级)的李岩海谈话,以谈工作为名,故意说李岩海聪明很有前途,暗示动力公司书记病故、经理即将退休,问李岩海对动力公司今后发展有何设想等。
李岩海将谈话内容告诉了朋友,朋友提醒他不能只顾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不给李人志“办手续”(指送钱)就别想得到提拔。李岩海考虑再三后,认为自己几次考评名列前茅,未被提拔是因为没有送钱。为了得到提拔,李岩海于2009年春节前,以拜年为名送其20万元。随后,李岩海被任命为动力公司经理(正处级)。
因涉嫌行贿,李岩海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损公肥己,超付多付李人志采取超进度支付工程款、不按工程量多付工程款、高价采购等手段,损公肥己。
2007年,挂靠在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名下的个体商人吴忠,承接了窑煤集团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同年7月,吴忠完成工程工作量47.5万元,但窑煤集团实际支付工程款284万元,超进度支付工程款236.5万元;同时,未按取消的施工内容扣除相应的工程款,造成多付工程款83.34万元。为表示感谢,吴忠为李人志在海口市购置价值60万元的住房一套。
2006年底,李人志以宣传企业文化、节省费用的名义,安排窑煤集团办公室订购接待用酒。雪云公司多次派人找窑煤集团办公室主任商谈此事。因该酒质次价高,喝后头疼,办公室主任迟迟未定。李人志几次批评其办事拖拉,明确指示定购雪云公司接待酒。
2007年初,窑煤集团一次性从雪云公司高价购进300多万元的接待酒,并将该酒强行分配给所属单位。2009年2月,雪云公司经理强雪云得知李人志在陕西宝鸡购房,为其支付购房款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