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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以来,天津市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持续展开了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大检查,除了查处涉线违法、闯红灯、超速、逆行等常见交通违法外,整治酒驾、涉牌涉证等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依然是治理重点。而在整治涉牌涉证违法中,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因危害极大更成为查验交警治理的“重中之重”。
案例报废货车套牌上路
近日,一辆外地牌照的全挂大货车在途经开发区北海路时被查验交警拦截,检查发现,这辆大货车的车身架子号是经过打磨的,根本无法辨认原来的架子号。现场交警迅速上网查询,发现这辆车的牌照号属于一辆同型号、同颜色的大货车所有。最终经交警反复甄别,加之比对VIN码等,确认这辆外地牌照大货车已经报废,套用的是另一辆大货车的牌照。
数据去年共查处566起
从交管部门最新的一项数据统计显示,刚刚过去的2010年,一年内,交警查验大队共查处驾驶报废车违法上路566起,驾驶拼装车上路118起。在交管部门的大力查处下,新一年虽然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正在逐渐减少,但仍有个别驾驶人不时“顶风作案”。据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看来,驾驶报废车上路违法较多的以全挂大货车和半挂大货车为主,还有一少部分为已经超过使用年限需强制报废的营运出租车,而购买报废营运出租车的则多为城乡接合部居民,而购买类似车型主要是用来日常出行和接送孩子上下学。
安全存在隐患事故多发
据了解,一般来说,报废车是以年限为准的,小型车的年限为15年,中型客车为10年,大型运营车辆为8年,由交管部门根据车辆的年限以及车辆本身的情况最终确定是否报废。“如果车辆该报废而没有报废继续上路,隐患极大。”查验大队交警如是说,机动车辆到了报废年限后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会大大降低,因此报废车都存在车况差、安全系数低等问题,加上部分报废车驾驶人未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正规培训,未有驾驶资格,交通法制观念淡薄,技术生疏,经常出现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此外,报废车上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且事故后遗症较多。“因为此类车辆多无牌、套牌、假牌,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情况多发,给侦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分析三大原因屡禁不止
依据以往查处情况看,报废车上路屡禁不止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用报废车跑运输成本低,一些为利益驱使的人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不顾安全隐患用报废车跑运输赚钱,这样每年就省去了保险费等多项费用;第二,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原则上是不允许上路的,但是一些经营者则通过套牌、改变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给报废车改头换面,增大交警查处难度;第三,一些达到报废年限的报废车辆所属单位和个人,注册单位已注销、名称已变更或车辆已过户,均未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给车辆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措施上限处罚吊销驾照
交管部门表示,由于驾驶报废车上路安全隐患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一直大力度治理。他们在全市范围内设有多处查验点位,采取晨检、午检、夜检相结合,固定点位与流动点位相结合的查处模式,全天候上路检查,不给违法车辆可乘之机。
驾驶报废车上路一经查处,交管部门将对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上限处罚,处罚金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报废车辆当场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