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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表明, 2010年,本市新注册登记车辆达31万辆,年新增车辆总数首次突破30万辆大关,全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缺口近31万个,白天泊位缺口近7万个,目前本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9.1万辆,小客车保有量达57.6万辆,日间停车泊位缺口6.4万个,夜间停车泊位缺口31万个。车辆管理部门预测,到2020年,本市汽车总量将达230万辆,其中市区将达到120万辆;停车泊位需求达345万个,其中市区停车泊位需求达180万个。相比私家车庞大的数量和增速,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仍然滞后,停车难的问题未来还将日益凸显。
占路停车普遍位于河北区的水产前街曾经只是一条很少机动车通行的小道,由于十四中扩建及成为连接东纵快速路的重要通道之一,这条原本很安静的马路开始车水马龙。
12:00左右,记者在水产前街十四中大门前看到,宽度不足8米的路面上,两侧已经停满了大大小小的私家车,路口的小商店门口,一辆送货车因为门前的空间已经被其他车辆占用,只能和它并排停在路上等待卸货,本来就已显逼仄的路面一下子被挤得仅能容一辆夏利勉强通过。很快,货车的后面已经排起了长队。因为窄窄的便道上也被横放的自行车、三轮车占用,几个出来买饭的学生只能走在马路上,行人穿行在车流里更加剧了行车的困难。家住附近的张大爷告诉记者,这个时间还算好的,赶上学生上下学的时候:“这车能从万柳村大街一直堵到养鱼池路上!”
记者观察发现,在养鱼池路到快速路间不到一公里的路上,就分布了十四中、天津美术学院现代艺术学院两所学校以及轧三医院、北宁医院两所医院,宁园街派出所也坐落在这条小路上。这种停车占用两侧道路的现象在80%以上的路段都存在,最窄的地方,仅能容一辆汽车通过。而在这些地段,记者都没有看到停车线。
据市交管部门介绍,违法停车往往成为交通堵塞的原因,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而因不按规定停车造成的追尾事故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停车场遭冷落14时30分,大胡同停车楼所在的南运河南路上密密麻麻停满了汽车,仅粗略估计已约有200余辆,而在天奕商城门口的金钟桥大街上,靠近停车楼的一侧道路也停满了车辆,甚至不少车主干脆把车子停在了黄色网格线内。停车楼“陷入”了汽车的层层包围。而实际上,可停放398个车位的大胡同停车楼里还有很多空余的车位。
费用仍然是停车楼遇冷的主要原因。来大胡同批发货物的李先生表示,他从来不去停车楼里停车:“在大胡同停车省钱有窍门,马路边大部分不收费,即使收费,最多收两元,还不限时。要是去停车楼,每小时最少要3元钱,每次最少需要停放两个小时以上,这比马路停车的费用整整多了3倍。”李先生的“小算盘”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
部分免费停车场同样面临尴尬。17:30,河东区万达广场门口。津滨大道的辅路上,与便道呈“T”字形地停满了私家车,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自行车在密密麻麻的“车林”里穿行,险象环生。广场北面的泰兴南路上,由西向东的行车道干脆被3排平行停放的车辆占据了大部分路面,宽阔的路面被人为变成仅容一辆车通行的窄道。由津滨大道右拐的车辆排起了长队。记者了解到,万达广场地下设有2层停车场,设有4400个机动车地下停车位。而记者下到地下停车场,惊讶地发现,门庭冷落的免费停车场内只稀松地停了十几辆车,与路面停车的“乱象”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来这采购的李小姐一语道出了原因:“在停车楼存车,每次开车上楼下楼的,太麻烦了,还是放在地面上比较方便。再说,我刚学会开车,要是不小心磕一下碰一下,那就得不偿失了。”
消防通道拥堵小区内因为停车难而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已司空见惯,实际上,小区外占路停车同样会挤占生命通道,延缓救援。记者在河北区红星路上的万科城市花园看到,除安装有入门设备的两个正门外,小区在幸福道和正义道上还各有一个大门,据物业人员介绍,这是专门预留的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警,大门会打开方便救火车进入。
记者看到,小区内的消防门周围确实没有任何车辆停放。然而在幸福道一侧的铁门之外,三辆并排停放在斜坡上的私家车把大门堵了个严严实实,俨然是一个收费停车场。看车的大爷表示不知道这里是消防通道。在正义道上的情况也是如此,预留的消防出口外,整整齐齐地停了一排大客车,不经提醒,没有人会注意到那里还有一个5米宽的铁门。
延伸调查:四类误区也违法误区一:停车人未远离车不认定为违法
正解:这种违法停车多为驾驶人路边停车购物或未远离停车地点去办事等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此有专门规定:“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司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因此,只要车上没人,即便是临时停车也应认定为违法停车。
误区二:停在人行道不认定为违法
正解:未设禁停标志可停车。这种违法停车多发生在商场、超市、酒店、居民区附近未设禁停标志的人行道上,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有“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车,施划停车泊位除外”的规定。因此,商场、超市、酒店、居民区附近人行道,只要未施划停车位就不允许停车。
误区三:停车场不入位不认定为违法
正解:在设有停车场标志牌路段停车,但没有按停车场标志停车入位且驾驶人不在现场,也属违法停车。
误区四:出租借停公交站不认定为违法
正解:出租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路段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交叉路口等地点停车上下乘客,认定为出租车不按规定上下乘客交通违法;出租车借用公交车站点上下乘客,妨碍公交车正常进出站点,认定为出租车借用公交车站点上下乘客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交通违法;出租车在公交车站点停车候客或在道路上停车候客、揽客,影响交通秩序、妨碍交通安全,依法分别认定为出租车在公交车站点停车候客、出租车违反规定在道路上停车候客、揽客交通违法。违法驾驶人将被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