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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不少专家认为车险市场的所谓“霸王条款”是在一定程度上被误读,但不可否认现行保险条款中存在一些瑕疵,同时也折射出我国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的“投保易理赔难”“重业绩轻服务”等问题。
庹国柱表示,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很快,但保险公司在追求业务增长的同时忽视服务质量的改善,为赚取保费收入,凭借信息不对称等对投保人进行销售误导、惜赔拖赔。
记者发现,在车险合同条款中,保险公司将代位求偿列为投保人的义务。不少车主并不了解通过转移追偿权进行索赔,而多数保险公司也很少向投保人说明这一权利。
“保险公司不应该以放弃代位追偿权为理由来拒绝赔偿被保险人损失。”李青武表示。
还有,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投保人可以选择保额的确定方式,但记者调查了不少车主发现,保险公司与他们签订合同时,很少做这方面的提示,而是直接按照新车购置价格计算保费。
“也许通过综合衡量,我还是会选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但保险公司没有告知,人们就有一种受骗的感觉,因为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车主罗先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