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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意见时间将截至4月21日。根据该条例相关规定,天津市控烟范围将实现对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全覆盖,执法主体以及处罚措施等关键条款均有所突破,单位禁烟不力最高可罚1万元。
据介绍,条例强调了自律和自我管理,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第一责任人。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对不听劝阻的吸烟者,有权令其离开或拒绝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任何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该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管理职责。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且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记者黄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