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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结束前,蓝某宣读了他的悔过书,表示因缺乏法律知识,一时冲动做错事,感到非常后悔。“没有尽到一个保安应尽的职责,希望有机会能够重新走上正道。”
庭审结束后,担任此案庭审的主审法官说,该案涉案金额不大,案子也很小,但是让保安公司的保安亲临审判现场,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也能让市民知晓法院判案的过程和相关法律知识。
据柳州市柳南区法院介绍,该院目前正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将法院的审判场所移到社区街道、田间地头,并不定期选取典型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流动审判。据悉,此次露天审理案件是柳南区法院巡回法庭的第一站。(蒙鸣明杨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