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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据《人民日报》报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5月1日施行起,成效如何尚不明朗。控烟措施难以执行,或者执行难以到位,是各地普遍面临的困境。而本市出租车控烟效果明显的事实说明,详尽的控制和处罚规定,可以推进禁烟条例的实施。就如相关专家所说,正是缺少立法基础、执行主体难以确定等因素增加了控烟的难度。
自1996年本市颁布实施禁烟立法以来,包括机场、地铁、商场等不少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尤见成效,其中在禁烟工作中“异军突起”的公共场所当数在本市大街小巷奔驰的出租车。2008年本市开展出租车禁烟工作,三年以来,出租车控烟效果明显。与2008年相比,驾驶员吸烟率下降了11.5%,司机主动劝阻乘客不吸烟比例提高了55%,车内吸烟现象大幅减少。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年出租车禁烟是以奥运会全市出租车换车为契机的,当时客管办对全市出租车吸烟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报道,调查中发现很多出租车内都私设了烟灰缸,因此我们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从拆除全市所有出租车上的烟灰缸开始的。”
随后客管办发布了《出租车禁烟通告》,规定如果发现司机在车内吸烟乘客可以拒付车费;司机在车内吸烟者,一经查实,罚款500元。同时客管办还加强宣传教育,规定4月29日为出租车禁烟日。目前客管办正在推行补贴禁烟标志工作,将在机场、长途客运站、宾馆、超市、火车站等出租车停车较多的地方,为出租车补贴“禁止车内吸烟”的标志。
至今,出租车禁烟工作已推行三年,最新数据统计显示,出租车控烟效果明显,与2010年相比,出租车驾驶员吸烟率由47.3%下降至45.5%,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11.5%;司机会劝阻乘客不吸烟的比例仍为73%,较2008年提高了55%;车内有烟蒂、烟灰或烟烧窟窿的比例由14.1%下降到8.2%,比2008年下降了68.8%;车内有烟味的比例由10.7%下降至7.9%,较2008年下降了26.1%;驾驶员在车上吸烟比例由6.5%下降至5.1%;驾驶员中吸烟者的吸烟量呈下降趋势,每日吸烟超过30支的比例由8%下降至1.1%。本版撰文新报记者金学思见习记者李佳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控烟法律专家联盟首席专家解志勇:
控烟立法的执法主体一直是难题
记者:目前我国七个“无烟环境促进项目”首批试点城市控烟的进展如何?
解志勇:目前七个城市的控烟立法工作均已开始行动,但进度有快有慢。有几个已经纳入立法进程的城市,法律草案已经进入人大审议,天津的草案日前结束了群众意见征集,天津、南昌等城市的立法步伐是比较快的。
记者:您认为我国控烟进程的阻力在哪?
解志勇:首先从法律方面讲,我国没有国家层面的统一控烟立法作为基础,使目前地方控烟立法举步维艰;其次,在群众基础方面,某些城市立法的民意基础仍不扎实,许多民众,甚至是立法者,对烟草的危害尤其是二手烟的危害知之甚少,对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健康的意识不够,许多人觉得无所谓;再次,烟草行业对地方财力的影响较大,烟草企业对控烟立法比较抵触,甚至通过各种关系阻挠立法;最后,我认为有些立法机关对于控烟立法的推进进程也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热情。
记者:许多市民对新出台控烟条例心存疑虑,担心法律缺乏执行力成为空中楼阁,您对此怎么看?
解志勇:控烟立法的执法主体一直是很大的难题,国外也有这样的问题。有的国家是警察负责执法,有的国家是卫生行政系统负责,有的地区则成立了专门的执法监督队伍。从我国来看,北京市是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进行执法,效果比较差。综合评价来看,比较好的方式是卫生行政负责组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执法,这样的体制较符合我国国情。
记者:您觉得实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对于天津城市发展来讲有什么影响?对于天津禁烟立法的前景怎么看?
解志勇:天津控烟立法的好坏,反映的不仅仅是天津的立法水平,更是天津的人文环境和天津的国际国内形象。是否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应有的位置,是否具有现代人文主义关怀。由于天津不是香烟生产的重要区域,烟草业也不是天津的主要产业,相对而言阻力会小一些,有条件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和具有前瞻性的立法。
记者:您对《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有何意见和建议吗?
解志勇:对公共场所的界定宜宽不宜严,对执法主体的职权职责尽量明确化,对执法手段详细论证,对违法的惩处主要针对公共场所管理者而不是烟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