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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又来到高州市民政局大楼二楼婚姻登记处暗访,看到一边是婚姻登记大厅,一边是婚姻服务中心,中间有一个服务台。服务台后面坐着一位阿姨,台上有“咨询处”的字样。当记者问阿姨是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还是婚姻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时,阿姨笑而不答。
这时,有一对新人到来,阿姨向他们讲解办证的流程,并指着旁边墙上的纪念品公示牌说:“结婚是一辈子的大喜事,要多买点纪念品回去,留个纪念。”这对新人果然禁不住这位阿姨的劝导,花80元买了纪念品。 茂南区服务中心楼上才是婚姻登记处在茂南区婚姻登记处,记者看到二楼门口有“婚姻服务中心”的牌子,走到三楼才是婚姻登记处。也就是说,前来登记的新人,必须经过婚姻服务中心的门口,才能到达婚姻登记处。
记者在现场看到,新人在三楼进行登记时,每当新人没有带证件复印件或者证件合照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就让他们到二楼的服务中心区复印或者照相。而现场有位中年妇女则负责劝导登记完毕准备离开的新人到二楼去买纪念品。
其实早在2004年,民政部就下发了《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必须和婚姻服务机构严格‘分家’,取消任何非自愿收费服务项目和各种‘搭车收费’”,“严格区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界限,做到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人员、场地及收费三分开,禁止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合的现象发生。”然而这项规定在茂名显然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文/图记者赵南坚实习生孟伟旭赵映光谢泽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