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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利用物业公司收取小区停车位租金的职务之便,将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饱私囊。近日,塘沽祥和家园某业主拨打本报滨海热线电话反映,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私自定价停车位租金,损害了业主的共同利益。
塘沽祥和家园该业主告诉记者,小区内的停车位租金最便宜的为每月180元,一年应该缴纳2160元。但是,小区业主交纳的车位年租金各不相同。“有物业公司票据的业主一般都是交了2160元,没有票据的业主有的交了2000元,有的交了1500元,甚至还有的只交了1000元。”该业主向记者介绍。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悬殊呢?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物业公司有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收缴停车位费用,因为个别业主与工作人员讨价还价,他就动了心机。工作人员告诉业主,车位费可以便宜,但是唯一的条件是不能提供物业公司开具的正规票据。有的业主认为,缴纳的车位租金只是占地费用,有没有票据无所谓。于是,陆续有业主与该工作人员协商租车位的价格。而这名工作人员直接将收取的停车位租金装进自己的腰包,没有告知物业公司。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该工作人员私自将业主缴纳的停车费归自己所有,直接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该小区物业公司近日得到业主举报,已经对此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该小区已经租售的停车位共400余个,其中有40多个停车位是由该名工作人员私自定价并收取费用的。日前,该工作人员已把私自收取的租金全部上交物业公司,现已被物业公司开除。 (记者檀昕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