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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一度出现信息真空
叶闪:出现漏油之后很长时间,我们才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故,这段时间对我们来讲是信息真空期。
王锡锌:从这个事件回放来看,6月初就发生了,但是一直到7月初,也就是有1个月的时间没有把这个信息向外界公开地披露出来。
叶闪:讲到这一次后续处理的话,离不开两个字就是索赔。但有人说举证非常麻烦,怎么理解“麻烦”两个字?
王锡锌:比如鱼死了多少,或者说出海打不到鱼了,这个损害赔偿的举证其实并不困难。举证的另外一个核心,就是如何来证明这种损害是跟污染行为有关联的。国家海洋局要建立起损害后果和污染行为之间的这种法的联系。
要解决赔偿举证的问题其实取决于:第一,我们在公共舆论上和政治、司法上是否对肇事者施加了足够的压力。第二个举证对于单个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如果允许一些专家、专业的律师资助团队,我觉得对这一部分损害赔偿来说,应该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韩晓平:康菲是一个有经验的公司。第一时间它就组织了一些人,所谓的第三方。到底它找谁,我们也不知道。然后这第三方已经围着整个渤海走了5000公里,它说采集了75个样本。这75个样本中只有2个跟B平台有关、有3个可能跟C平台有关,其它的都是燃料油。
现在油是很贵的,老百姓没有钱多得没有办法、要把油倒到海里去的程度。如果我们有经验的话,在第一时间告知大家,在所有地方都开始取证,扇贝死了,这些东西都要留在这儿。然后要找到当时的证据,将来就很容易索赔。
王锡锌:现在还是有一个很好的机会。9月1日以后休渔结束,船就开始去打鱼了。如果说这些渔民发现在渤海里打的鱼比原来少了、小了,或者卖得更便宜了,因为污染人家不吃这个鱼了,都可以向康菲去索赔。
叶闪:责任事故,是不是应该加上惩罚性赔偿的要求?
王锡锌:侵权责任中当然是应该包括惩罚性赔偿的。另外一个,要对康菲这个漏油事件做一个全流程彻底调查。在这个前期治理中,责任方到底有没有充分地尽到防止污染不断扩大的责任?如果没有尽到这种责任,并且有可能想隐瞒或者转移公众视线而采取一些措施,导致这种责任扩大,甚至有可能引发刑事责任。就民事责任来说,在举证上不是说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