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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人在北京“倒腾”献血者张罗一次大约挣万元
一名沈阳籍男子利用北京一些村委会为完成“献血指标”出钱买血,组织大学生、民工等人卖血从中牟取暴利。
近日,该名男子被沈阳警方缉拿归案。随着该名男子落网,一个由“血头”操盘的贩卖血液网络也浮出水面。
沈阳警方抓着一个“血头”
9月16日,记者在沈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看到,“东陵(浑南新区)公安分局专案三队经过工作得知,在北京非法组织卖血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回到了位于沈阳市皇姑区的家中。董队长立即带领民警到其家附近进行走访,了解到潘某确实已经回到沈阳,但是出门了,这两天应该能回来。董迪决定在潘某家附近进行蹲守。办案民警饿了就啃面包,困了就在车上轮流休息。因怕惊动嫌疑人,4名蹲守民警20多个小时没敢轻易下车走动。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7月22日16时左右,犯罪嫌疑人潘某回到家中,被守候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随后,记者与沈阳警方联系想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警方表示,“我们是看到北京警方的通缉令,然后抓的人。现在人已移交给北京市房山警方,具体详情我们也说不清楚。”
带20多人卖血一次挣万元
据房山警方透露,“3月31日,沈阳人潘某组织20多人到北京市房山第一人民医院长沟分院卖血。我们查清后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全国进行通缉。”
面对组织他人卖血的事实,潘某开始说什么也不承认,只说“自己去医院献过血。”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潘某不得不交代自己的罪行。
民警透露,在北京市房山区一些乡镇村委会都有“献血指标”,一般是按户籍总人口数的0.8%左右计算。因为少有人献血,经常无法完成任务,少一人就要罚款500元。为了完成本村的献血任务,村委会只能求助于“血头”,出钱雇外地人完成献血指标。
得知血液需求信息后,“血头”通过网络,从北京、河北等地寻找卖血者。3月31日,潘某等多名“血头”组织了100多人,免费接到北京市房山第一人民医院长沟分院,让这些卖血者冒充在相应村庄居住、工作的外地常住人口进行献血。民警透露,潘某每组织一人到医院捐献400毫升,村委会就会给其1000元左右,他给献血者300元左右,除去接送时雇车车费,还能剩500元。一次组织20多人献血,就能挣1万多元。
本报主任记者王立军实习生马佳宁
名词
解释
非法组织卖血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3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