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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邓钢记者肖娟)昨日是武汉市对无牌超标电动车上路进行处罚的的第一天,交警检查发现,仍有10%的车主没上牌。交警提醒,没有上牌、且拿不出有效凭证的电动车,将被依法暂扣。
昨日上午9时许,硚口交通大队民警在中山大道利济路岗开始对电动自行车上牌情况进行检查。民警雷志祥拦下一辆无牌电动车,车主马先生忙辩解称,该车已经办理了上牌手续,但是还没有悬挂,车牌和行驶证都留在家里,没想到交警过节时都没有休息在外执勤,“我现在马上回家把牌子挂上”。
据悉,昨日上午,仅利济路岗就检查了100余台电动车,暂扣并处罚了8台车,约占检查车辆的10%左右。
据交警介绍,10月1日起,没有按规定登记上牌的超标电动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如果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将按照驾驶员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处罚,即罚款200元;如果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将处以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