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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前均可参保,年缴费50元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姚长寿)成都市2012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开始缴费了。昨日,成都市人社局透露,参保缴费截止到今年12月20日止。参保后,中学生、婴幼儿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1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如果两个险种都参加,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最高可报52.5万元。
学生每人每年缴费50元
凡在蓉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园学生,以及父母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成都户籍或有长期居住证的散居儿童和出生60天内办理了入户手续的新生婴儿,除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外,还可自愿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学生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2012年缴费标准为244元。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三
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和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以及城乡困难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类、精神类残疾人和其他类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困难家庭中的学生儿童、残疾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部分,民政部门将全额资助参保。
医保和互助最高报52.5万
成都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参保学生儿童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办理报销手续。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1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如果两个保险都参加,最高可报52.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儿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不超过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