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交管局获悉,今天起至年底,交管局安监部门开展全市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要在学校和辖区交警大队备案登记,集中核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一经发现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交通违法记满12分、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或醉酒驾车者,责令停止接送学生。
各区县交警支队联合教育、安监等部门,将在学校、幼儿园门前拦检登记接送学生车辆,摸底排查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状况,核查学生、幼儿接送车辆数量、车型、运营类型、车辆所有人、纳管单位、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并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档案,把学生接送车辆纳入日常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责令排查出的接送学生货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停止接送学生,依法查处报废、非法改装、拼装等安全隐患接送学生车辆;临检学生、幼儿接送车辆,责令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车辆立即整改;督促落实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与校车驾驶人和学生、幼儿接送车辆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安监交警将深入学校教育学生,不坐报废车、漏检车、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督促学校在校门口摆放交通安全提示牌,教育家长不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车辆接送孩子,向交管部门举报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及“黑校车”接送学生。
交管部门将会同区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每学期定期更新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凡新增接送学生车辆,应由车辆租赁单位或家长向学校报告登记,每学期开学前和期中,学校和安监交警临检学校专用校车、承租运输公司非专用校车、辖区纳管其他7人座以上接送学生车辆,面对面教育驾驶人。(渤海早报通讯员杨毅王栋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