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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建设“法治西青”,对于保障我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加快建设“新西青·新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我市“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法治建设的实际进程,《规划》围绕党的领导、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监督、社会管理七个方面,明确了强力推进依法治区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
1.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推进依法治区需要加强党的领导,一方面是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方面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规划》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提出健全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天津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规划》提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提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3.加强司法工作。司法机关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又处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规划》提出,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作用,需要坚持不懈地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4.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为使法律服务的服务层次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规划》强调,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方式、功能,规范法律服务主体、行为、秩序和管理,强化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提高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主动、更加快捷、更加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努力为改善民计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进改革开放服务。
5.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需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体系。《规划》强调,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全面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强化对同级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强化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专项监督等,确保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依法充分表达。特别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公共权力公正行使。
6.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在深入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目前,社会管理领域现状不能完全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规划》提出,健全保障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健全人口动态管理服务、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西青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社会组织发展监管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好地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