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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日前开始实施,首次对PM2.5的测定进行了规范,但在环保部近期进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中,PM2.5并未被纳入强制性监测指标。环保部门专家表示,将PM2.5列入空气质量指标进行监测,技术上并不存在问题,只是“时机不成熟”——如果制定实施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
PM是颗粒物质的缩写,PM10代表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悬浮颗粒,PM2.5自然代表的是直径小于等于2.5毫米的更细小悬浮颗粒。颗粒物越小,在大气中停留的时间越长,对人体健康威胁也更大,可我国空气质量标准中并未将PM2.5纳入。甚至于,很多城市早就开始了PM2.5检测,却从不对外发布监测结果。
一个基本的常识是,空气质量的好坏,并不会因为数据的好看而变好,也不会因为数据的难看而变坏。无论空气质量是好是坏,反正人们已经吸进肺里了,一个好看的数据难道就能让人们更感安慰吗?不,好看但不真实的数据只会加重人们的担忧和怀疑。我们不能因为存在“大范围超标”的可能,就对空气质量监测搞掩耳盗铃的把戏,那只能是自欺欺人。
更关键的是,一个好看但不真实的空气质量数据,容易麻痹政府沉浸在空气质量优良的幻觉里,而迟迟拿不出实际行动去改善空气质量。为此,环保NGO和不少市民自发拿起空气检测仪器,走上街头,开始自测PM2.5,并通过网络发布民间信息。一场“我为祖国测空气”的民间自救行动开始推广,人们期待以此触发政府部门共同的痛感,并以此倒逼空气质量标准的完善。这个意义上,“我为祖国测空气”,测的其实不是空气的质量,而是民意的分量。文/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