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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无业男子为自己编织华丽外衣,冒充领导身份,以能为他人办天津户籍的谎言骗取现金12万元。日前,该男子已被河西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连同原判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6个月,罚金14万元。
54岁的张某系本市无业男子,曾先后4次因盗窃罪、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现仍在监狱服刑。在张某服刑期间,检察机关依法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之前以“李国庆”之名与王某、李某夫妇结识,并谎称自己为武警天津总队第一招待所营销部主任。2008年9、10月间,张某编造有途径为王某一家人办理天津市区户籍的谎言,以好处费的名义,在本市河西区王某家中,先后三次骗取王某、李某夫妇现金共计12万元,所得款项全部用于个人挥霍。被害人为索要钱款,多方查找不到张某下落,后于2009年12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4万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13年,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6个月,罚金14万元。(记者孙启明通讯员邢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