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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在2011年12月20日头版头条位置刊发新区落实部市合作协议的专题报道,本报现全文转载
《民政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天津滨海新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合作协议》签订一周年前夕,记者从天津市滨海新区获悉,一年来,滨海新区民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部市合作协议任务落实,按照“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科学发展、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在应对挑战中紧抓机遇,在创新发展中破解难题,在统筹兼顾中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了重点工作有推进,难点工作有突破,亮点工作有特色,全面工作有提升,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多措并举,为落实部市合作协议提供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部市合作协议要求,新区民政局采取七项措施;为全面落实部市协议提供保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成立滨海新区落实部市协议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责任单位纳入小组成员,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举措。二是目标分解、细化任务,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对细化的16项重点建设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工作进度、方式方法和工作时限。三是强化责任,统筹推动。与各管委会民政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四是借助外脑,科学调研。聘请专家对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四大重点课题进行调研,积极争取民政部研究中心在滨海新区设立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五是借力造势,整合资源。积极争取部、市在资金、项目、智力和其他方面的支持,重点整合行政、社会资源,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民政政策创制、设施建设,开创新区民政事业快速持续发展良好态势提供保障。六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与民政部和天津市民政局的良性互动机制。部领导与业务司局多批次来到滨海新区调研指导民政工作,市民政局局长张中华率各业务处室多次到新区现场办公,民政部选派优秀干部到新区指导帮助工作,有效促进了部市交流与沟通。七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通过举办民政业务专题培训班、赴先进地区开展调研考察,邀请专家学者举办现代民政理论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专业考试等,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开阔视野,丰富学识,增长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注重实效,落实部市协议取得显著成效
规划编制取得新进展。按照部市协议内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滨海新区民政“十二五”规划,并结合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计划,制定出台了民政事业改革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
政策创制实现新突破。创新社会组织审批政策,进一步扩大异地商会审批权限,现新区可直接审批副省级和地级市异地商会;率先出台制定提高居委会办公经费和社会工作者补贴政策;不断完善补充各项优抚和救助政策等。通过政策创制使改革创新成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设施建设再上新水平。推行“强街强镇”战略,由民政部门牵头大力推进街镇社区服务平台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先期建成22个街镇社区服务中心,114个居委会社区服务站,总投资12.7亿元。街镇服务中心全部采取“1115”的设计模式(即必须保证设有各1000平米的行政服务大厅、文体活动中心、大医疗门诊场所和500平米的综治信访中心),全部按照“五个统一”(统一规模、功能、标识、内饰和资金)进行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已经建设或即将启动建设的社区服务中心11个,社区服务站64个。此举不仅极大提高了街镇社区基础设施水平,更能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民生保障得到新提高。抓住有利时机,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不断增加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大幅提高民政对象补助水平,着力创新管理思路和服务方式,有效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基本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2011年全面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五保户救助标准调标工作,积极开展低收入家庭核对机制试点建设。全年累计发放救助金7524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和一次性补贴210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310人次。建立滨海新区应急救助准备金制度,设立专项资金3500万元,现已启用应急救助准备金200余万元用于救助困难群众。
社会管理开展新探索。滨海新区民政局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方式,总结推广开发区的网格化管理经验和新港街社区管理服务新模式,圆满完成“青年农民工融入社区”试点工作。在新港街道率先成立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通过联合会优化整合社区资源,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凝聚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实现居民由“社区人”转变为“社团人”,逐步提高居民组织化程度。目前全部街镇均建立了枢纽型社会组织,实现了新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全覆盖,得到天津市有关领导充分肯定,并要求向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