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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月9日,本市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就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旧楼区范围是什么?
旧楼区范围包括:建成年代较早,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老化,影响居民正常使用的公产房(直管公产、单位产)、私产(房改购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等)和早期建成且无人管理的商品房小区。(不含已发拆迁许可未实施拆除和列入十二五拆迁计划的住宅小区、老旧平房及历史风貌保留建筑)。
二、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的目的是什么?
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并列入二十项民心工程,旨在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实现新旧居住区均衡发展,改造重点由沿街、里巷延伸至进楼、入户,并兼顾小区外部整体环境提升,把住房保障受益面拓展到旧楼区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旧楼区提升改造以更贴近群众生活、保障群众住用安全的楼内综合整修和设施设备维修更新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小区外部整体环境提升。共涉及6大项24小项,主要包括:
(一)更新“一箱、栓”
1、更新、补建信报箱;
2、维修或更新消防栓。
(二)安装“两道门”
1、安装楼栋门;
2、安装小区大门。
(三)改造“三根管”
1、改造居民户内自来水管;
2、改造燃气户管;
3、更换燃气管道与灶具的连接管。
(四)实现“四个化”
1、维修楼间破损甬路,实现小区甬路平整化;
2、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安装体育锻炼器械,实现健身设施普及化;
3、拆除私搭乱盖、清理燃气、消防等设施占压和楼间杂物,实现楼间环境规范化;
4、在具备条件的小区配建自行车棚,实现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集中化。
(五)完善“五功能”
1、维修屋面防水层;
2、维修损坏房屋外檐和维修、补建地名牌及楼门牌号;
3、粉刷楼道墙面;
4、维修楼梯踏步和扶手;
5、维修更换采光窗。
(六)整修“六设施”
1、安装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2、规范整理楼道内各种管线;
3、安装、修复楼道和小区照明设施;
4、封闭楼内垃圾道和修复破损的楼外垃圾窑门;
5、住宅楼供电系统接地保护;
6、修复避雷设施。
除上述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外,各区政府可结合小区实际,自行安排增加维修下水管道和维修电梯、水泵等内容。
四、今年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作整体安排?
按照“先规划后整治,先设计后施工,先样板后推广”的思路,2月至3月中旬在中心城区选取了9个小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铺开打下基础。4月份全面铺开,到今年底,完成全市约300个小区,1431万建筑平方米的提升改造工作。
五、提升改造试点小区包括哪些?
试点小区共9处,41.09万建筑平方米,75幢楼,涉及7696户居民。包括和平区三友里、河西区东江南里、河北区东华里、河东区三省里、南开区罗江东里、红桥区子牙里、东丽区惠民里、西青区集贤里、北辰区丹凤里。
六、提升改造工作的便民措施?
为了把提升改造工程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各区在提升改造施工前,对楼栋门、信报箱的选型要主动邀请居民代表参与,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后确定。在施工中要遵循:先设计后施工、先楼内后楼外、先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后全面整修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尤其对入户施工内容要集中时间,以不影响或少影响居民为原则,做到文明施工、高标准施工。
七、如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模式。旧楼区的长效管理要与社区管理紧密结合,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街道等相关单位,根据辖区内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后的实际状况和居民需求,确定日常管理服务模式。成片的旧楼区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成立或指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非成片的老旧楼房由所在街道、居委会进行底线服务管理;对无人管理和无力管理的单位产住宅房屋,提升改造后统一交由市人民政府接管,并按照直管公产住宅房屋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二)建立完善“五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机制。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要探索建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社区民警、居民管委会和管理服务单位“五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机制,加大对旧楼区管理、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三者关系的协调力度,促进长效管理,构建和谐社区。
(三)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房管、市容、公安、民政、消防、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旧楼区管理中要形成工作合力,对私搭乱盖、侵占绿地和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要及时依法纠正。同时借鉴本市新建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的经验,建立以街道为牵头单位的旧楼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房管、市容、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和管理服务单位研究解决旧楼区管理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督促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四)落实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长期维修养护责任及资金。尽快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整修后旧楼区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旧楼区管理方式、职责分工、经费来源和考核监管等问题,为实施长效管理提供保障。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对辖区内旧楼区的管理责任。旧楼区日常管理服务费用采取居民缴纳与区财政补贴相结合方式予以解决,区财政补贴资金要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和非机动车存放管理移交管理服务单位的办法,增强旧楼区日常管理能力。
(五)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旧楼区长效管理措施,并将旧楼区属地化管理情况纳入对街道和居委会的年度考核范围,同时加强对管理服务单位使用政府补贴费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八、各区旧楼区提升改造指挥部联系电话?
单位 |
值班电话 |
单位 |
值班电话 |
和平区 |
23312487 |
红桥区 |
27583808 |
河东区 |
日:24122026 夜:24307778 |
东丽区 |
84375631 |
南开区 |
27438729 |
津南区 |
28515246 |
河西区 |
日:28362160 夜:28377778 |
西青区 |
27936055 |
河北区 |
26293614 |
北辰区 |
26830711 |
(记者付文超 通讯员沈永芳 吴梅 张建华 孔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