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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下发事项中,共涉及发改、经信、建交、商务、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人力社保等18个职能部门
内容涉及高新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食品许可证核发、户口审批、药品经营许可核发等方面
昨日,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正式运营,凡在新区投资建设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审批许可,均可在新区内办理。据介绍,仅3月1日一天,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解答咨询企业13家,接办行政许可事项5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变更事项1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及变更共3件、一类器械生产企业备案1件。
记者了解到,第二批32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和33项职能事权事项自昨日起已向滨海新区下放到位,目前,新区各职能部门已经做好承接办理的准备工作,实现事项下放“无缝衔接”。第二批事项的下放,使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实现突破,改革发展创新获得更大自主权。
据了解,第二批32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和33项职能事权事项中,共涉及发改、经信、建交、科技、商务、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公安、人力社保等18个职能部门,内容涉及高新企业认定、高技术项目审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食品许可证核发、户口审批、医师资格认证、药品经营许可核发、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等诸多方面,许多事项涉及发展的关键环节,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新区事新区办”。
本次下放的事项中,有28项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关。如,行政审批权限事项4项,包含:“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举办大型职业介绍招聘会许可”、“设立和兼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认可”;职能事权事项24项,内容涉及“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及其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区级专家评选”等。这些事项的下放,有助于滨海新区进一步吸引人才,特别是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促进人力资源企业和机构加快发展,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问题,更好地为“十大战役”全面加快推进提供人力保障。
再如,在科技方面,有5个事项有所涉及。其中,行政审批权限事项2项,包括:“不需中央政府投资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市级审批权限全部下放滨海新区)、“高新企业认定”(拟将滨海新区范围内审批权下放);职能事权事项3项,包括“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初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科技成果登记管理”,这些事项全部下放。这些内容的下放,将进一步推动滨海新区创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区茁壮成长。
值得一提的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在新区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服务窗口延伸办理的事项共包括14类,63个子项,涉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审批等,使这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原来需要到市里办理的事项,可以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直接办理,进一步体现服务便民的宗旨。
新区现已做好承接办理相关事项的准备工作,将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和面向群众、企业和基层服务的职能事权事项统一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不断创新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切实方便申请人办事。 (记者 郭熠 黄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