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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举办“最新减刑、假释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讲座。旨在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公开、规范,正确适用法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增强司法公信力。
参与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黄永维应邀来津进行了专题讲座,介绍了最新减刑、假释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立法精神,详细阐述了该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理解,并结合当前减刑、假释工作的司法实践深刻分析了《规定》的具体适用。
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监狱局的相关领导以及本市法院系统从事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的全体干警聆听了讲座。大家表示,讲座既有理论上的精辟论述,也有实践上的深入分析,通过讲座,进一步明确了六类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一律公示,避免了“暗箱操作”;防止了实践中“减刑过快”,减刑幅度更趋合理;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的条件,改变了“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现象;同时,建立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公开制度,严格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以公开透明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平公正,有利于激励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