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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园遭遇失窃被质疑保安管理不到位成被告
本报讯(记者王纳)清明节刚过不久,深圳中级法院就开庭审理一起离奇的墓园纠纷案。港人庄先生称自己父亲在深圳西丽报恩福地(墓园)的墓碑被毁,去世45年的亡父骨骸丢失,要求墓园管理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70万元。
昨日,该案在法院二审开庭。
先父遗骸丢失索赔70万元
今年52岁的庄先生诉称:2001年8月30日,他和深圳市西丽报恩福地墓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恩福地墓园”)签订了购买墓位的合同,并支付了土地使用费9.69万余元,加上墓碑费、管理费共计14万余元。
庄先生称,其父1964年逝世后,一直安葬在香港。2001年10月,他花费20余万元请人掘开原来的墓地取出其先父遗骨,并请人洗骨、迁移到西丽购买的墓地,还花钱做了法事。此后每年他及其家人都到该墓园吊唁其父。没想到到了2009年底,他收到墓园的通知:其父的墓地和装遗骨的盒子被破坏,遗骨已经无法找回。
庄先生认为,因为报恩福地墓园没有尽到对墓园承担管理维护及保证其安全的责任,致使其父亲的墓地遭受破坏且遗骨无法找回,其购买的墓地因此失去了使用价值,他不仅无法吊唁其父,而且自己家族的风水因此被严重破坏,使其一直遭受精神痛苦。
庄先生为此一纸诉状将报恩福地墓园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购买该墓位的合同,报恩福地墓园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究竟庄先生先父的墓碑和骸骨丢失是谁人所为呢?
对此,报恩福地墓园方在一审时称,墓碑遭到破坏是庄先生的侄女庄某兰雇人而为。因为庄先生和其侄女就亡者的骸骨安葬、风水等问题有矛盾,一直无法调和,所以才发生庄某兰雇人毁碑的事件。因此,墓园方认为庄先生应该向庄某兰索赔。
他们还称,庄先生父亲的骨灰没有丢失,还在该墓园的骨灰存放室。另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墓位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上的构筑物,该墓位的土地使用并没有受到影响,庄先生仍可以使用该墓位,也可以再构筑墓碑。
一审判墓园赔偿10万元
南山区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10日上午,香港女子庄某兰将庄先生父亲墓位上的墓碑毁坏,报恩福地墓园的工作人员发现此事后予以制止,并报警。西丽派出所经过调查,确认庄某兰毁坏墓碑一事,但对庄先生称其父骨灰丢失一事无法证实。
南山区法院认为,此案为殡葬服务合同纠纷。报恩福地墓园作为墓地管理者,对庄先生所购买的墓位,应当起到管理、服务和清洁等善后的服务。但墓园方没有完全履行管理和看护义务,致使庄先生所买墓位上的墓碑被人破坏,可见墓园方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于墓位是死者亲属祭奠追思的地方,其墓位被破坏,必然导致死者亲属在精神和感情上遭受损害影响。庄先生认为墓地已经丧失使用价值,主张解除双方的购买合同,实属合情合理,法院予以支持。该院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给庄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心理创伤程度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墓园方赔偿庄先生经济损失10万元。
该院遂做出一审判决:解除庄先生和报恩福地墓园之间的合同,报恩福地墓园赔偿庄先生经济损失10万元。
原告:
“先父骨头丢了,自己工作也丢了”
一审判决后,庄先生不服,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昨日,该案二审开庭。庄先生的年迈母亲也坐着轮椅参加了庭审。
庄先生称,一审判决其获赔10万元太少。他购买墓位的土地使用费就有9.69万余元,此外还支付给墓园墓碑制作费、管理费等4.96万元,还出钱植树和购买了一对石狮子。此外,他还花费20余万元请人掘开原来的墓地取出其先父遗骨,并请人洗骨、迁移到西丽购买的墓地,还花钱做了法事。事后他为了维权和寻找其父遗骨,花费了大量时间到民政、公安、墓园等单位投诉,因此被香港赛马会解雇,丧失了每月港币7000元的收入,现在年纪较大,至今没有再找到工作。
而且该墓地是在2001年购买,现在要在深圳购买相类似的墓地,仅土地使用费就要花费几十万元,一审法院没有对该墓地和墓碑的现行价格进行评估,也没考虑其墓地迁移费用及给其家人心理造成的创伤、维权所产生的误工费用等。此外,庄先生还坚称其父遗骨已经丢失。
对此,墓园方认为,一审查明事实清楚,判决合理,应该维持原判。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案件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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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骨灰盒勒索墓园8万元
这年头,骨灰都有人偷。一对叔侄原本想在深圳找工作,但路过墓园时将贼手伸向坟墓中的骨灰盒,进而向墓园管理员勒索8万元。深圳市宝安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将两名嫌疑人一举抓获。
“你们墓园里有几个骨灰盒已被我拿走,你赶快给我的银行账号内存入8万元,否则将骨灰盒砸烂。”今年3月2日上午9时许,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某公墓管理员文先生,突然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他听完电话之后不禁出了一身冷汗,立即和同事进入墓园查看,果然发现有两处墓地被人刨开,里面的骨灰盒不翼而飞。
接报后,警方发现有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3月13日下午4时,民警在西乡街道鹤洲村某出租屋内,成功将两名嫌疑人郑某学(男,28岁)、郑某(男,22岁,均为河南新蔡县人)一举抓获。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交代,两人是叔侄关系,刚从老家来到深圳找工作。3月1日上午,郑某和叔叔郑某学从西乡鹤洲坐车到凤凰山附近找工作,经过七沥水库附近时发现有一座公墓,郑某学脑海“灵光一闪”,想起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盗墓索钱的新闻,于是决定效仿。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