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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俊林通讯员于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日前与该区司法局沟通协商,按照修改后的刑诉法精神,签订了《检察阶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率先在石家庄市建立了在检察环节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
家住石家庄市桥西区的刘某将一名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桥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时发现,刘某系未成年人,单亲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此次犯罪又是初犯,主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急需法律援助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该院主动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争取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今年6月,刘某被法院依法适用缓刑,顺利回归了社会。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该规定明确了检察院、司法局在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相应职责和义务,细化了法律援助的通知和指派程序,保障了法律援助律师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落实这一规定,桥西区检察院推动了《办法》的出台。今后,该区检察院将在第一时间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