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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出炉引热议
办法明确新闻发言人制度,下放新闻发布权,但能否藉此优化媒体环境尚需检验
上周四,三水第二季度新闻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会议资料除了已经出台的《三水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外,还有各镇街、部门在相关媒体的上稿量统计、排名。“无论是新管理办法的实施,还是对各部门、镇街的上稿量排名,都是为了推动镇街、部门与媒体更积极地进行沟通,三水媒体环境也将大大改善。”三水区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朱永剑向笔者描绘了这样的愿景。
新的管理办法中,对于新闻发言人有了明确的规定,新闻发布权力也下放至各个镇街部门。有媒体认为,政府部门将会比过去更积极主动的配合采访加强沟通,但也有观点认为,三水新闻报道的空间可能会日益缩小。
新的管理办法与举措将为三水的新闻环境带来何种改变?愿景与现实,距离有多远?
生态
“哪怕低调一点也不愿主动去宣传”
凌霞,云东海街道党委委员,跟媒体关系一向不错,喜欢亲切地将媒体称为“朋友”。但即使如此,网络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也让她自感压力越来越大,“以前虽然也有新闻发言人,但我们的新闻工作往往比较被动,出于单位和体制的压力,新闻发言时往往会担心言多必失。”
“某种程度来说,以前三水的宣传工作存在异化的现象。”在某部门长期从事宣传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有正面新闻往往不习惯主动宣传,另外,最怕出现负面新闻,因为负面新闻容易被炒作,所以“哪怕低调一点也不愿主动去宣传”。
一位三水媒体工作者直言,在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上,很多部门都对媒体不回应不理会,而期待政府的协调,从而使信息无法有效的进行沟通。
但事实上,媒体更多是从职业的角度对新闻事件作客观的观察,最终报道影响的好与坏,是正面还是负面完全取决于相关部门在事件中的反应。“从记者职业的角度来看,追求新闻点其实无可厚非,很多时候对新闻正负面的界定并不是绝对的,负面的东西相关部门应对及时、妥善也会转变为一件正面的新闻。”
一名在三水工作一年的媒体工作者表示,一年的时间,他明显感受到了三水媒体环境的变化。“政府越来越多参与媒体采访,与一些部门的沟通也因为政府的参与而更加畅通,有利于采访开展。”不过他也表示,政府的过度参与也可能造成报道上的受限。“政府的参与可能会改变原本的报道初衷。”他解释,有时政府方面会觉得他选取的报道角度不太合适,就会有一定的干扰。但事实上,媒体有其自己的专业判断和标准。
亮点
其他负责人可根据授权发布新闻
最近,习惯了与媒体打交道的凌霞又增添了一重新的身份:云东海街道的新闻发言人。
以往媒体在进行采访时,往往苦于无法寻找到区属单位的新闻发言人。新出台《新闻发布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责任人制度,规定第一责任人是区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同时兼任该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对新闻发布工作负领导责任。新闻发布责任与管理权限相对应,既对上级单位负责,又要主动回应社会公众信息诉求。
与此同时,新闻发言人实行“双代表制”,既代表本单位,又代表本单位的主要领导;新闻发言人依主要领导授权发布新闻,并对主要领导负责。此外,还规定了其他负责人的“授权发布制”,即其他负责人在必要时可根据授权进行新闻发布。
“政府与媒体之间应该是平等且良好的合作关系,政府工作有疏漏有缺失时,应该坦诚布公,如果工作有理有据,对待媒体也要理直气壮。”凌霞认为,新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定性了新闻发言人作为政府与媒体、大众的沟通桥梁的角色,使政府在舆论场上从被动转为主动。
新的管理办法还提出,要构建由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组成的区属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工作团队”,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言人工作团队”要做好媒体联络工作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同时要搜集了解、研究分析新闻媒体及公众关于本单位事权范围所涉及重大事项的报道评论情况,接受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