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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中国,人们比较熟悉的如外交部、每年“两会”的新闻发言人等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特别是2003年SARS疫情过后,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从中央国家机关到地方政府、从社会团体到群众组织都纷纷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很少运用新闻发言人形式来发布新闻。这期间只举行过少数几次记者招待会,比较有影响的有:1965年9月29日,时任外交部长陈毅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驳斥美苏超级大国对我国实行军事包围,有300多名中外记者进行了采访。
1980年9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曾涛就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决定成立特别监察厅和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10名主犯的问题举行了中外记者招待会,在当时轰动一时。
同年,中国政府还召开了另外一次重要的新闻发布会,这就是向国内外公众发布关于“渤海二号”石油钻井船翻沉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这次新闻发布会,是中国首次对突发事件进行新闻发布。这一时期还曾就其它一些重大事件举办记者招待会。但严格地说,新闻发言人并没有形成制度。
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出现是在1982年,第一位新闻发言人是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的钱其琛同志。
1983年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宣传领导小组联合发文《关于实施<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加强对外国记者工作的意见》,要求外交部和对外交往较多的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新闻。1983年3月1日,新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齐怀远被正式任命为第一任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并举行了首次新闻发布会。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中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2003年SARS疫情爆发后,从2003年4月初到6月24日,卫生部连续举办了67次新闻发布会,是举办新闻发布会最密集的时期,也是全国全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标志。
-观察新闻发言人如何在实践中破解难题
新闻发言人制度最早源自西方,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往往设有专职的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润滑油,协调政府和媒体以及公众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引导舆论。
但在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虽已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但从发展现状来看,仍有很大的完善和进步空间。
三水新闻发言人已经正式上岗,但对新闻发言人或是新闻联络人而言,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适应新角色
单位一把手意识改进最重要
三水此次提出的新闻发言人由部门主要领导兼任的“双代表制”,虽然,基本能够满足现阶段对新闻发言人的要求,其中可能会有部分新闻发言人平时就长期与媒体打交道,所以在新闻工作中显得还较为游刃有余,但大部分领导都鲜有媒体的实际工作经验,未必能够应对专业的新闻发布工作。
自从铁道部王勇平事件后,不少新闻发言人都深感“压力山大”,压力大是因为怕说错话,不敢说、不想说的背后是由于不会说,新闻发言人身上缺乏新闻发布专业知识,与媒体沟通交流的技巧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
“对于新闻发言人,我们更多的是要对其进行新闻发布方面的培训。”朱永剑表示,宣传部将加强对各区属单位新闻发言人及其团队的新闻发布的相关培训,再由他们对其所属部门形成辐射作用。
新的新闻管理办法出台后,三水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的张楚天成为了区教育局的新闻联络员,到任区教育局办公室半年以来,他体会到一个部门新闻发言工作做得好坏与一把手对新闻发布的态度有着直接的关系。
“其实最重要是改变部门或单位一把手的意识,如果一把手能够重视对外的新闻发布宣传工作,营造宽松的氛围,新闻发言人及其团队的压力自然会大大减少。”朱永剑认为,新闻发言人完全可以通过内部奖励机制来激发新闻发言的积极性。
“我认为新闻发言人不仅仅做危机处理,更多的是日常的新闻发布。日常的新闻发布比危机处理更重要,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社会、媒体的沟通,让大家对你所做的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危机才会越来越少。”张楚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