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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邓贤展示他1982年获得的首届电视金鹰奖的奖品:一台收音机。
1978年春,邓贤大学时代在云南大学图书馆留影。
幼时的邓贤在成都人民公园前留影。
邓贤保管完好的准考证。
邓贤的家中摆满了各式奖状奖杯。
华西都市报记者张杰摄影朱建国出生于1953年的邓贤,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他笑称,这都跟他喜欢乒乓球有关,他甚至认为,他写作时保持的旺盛精力,也离不开几十年的乒乓球运动,
“写作是一场马拉松赛,不是百米短跑,要打持久战,没有一个好身体,是不行的。”
爱文学的邓贤曾有一个关乎体育的愿望:想当乒乓球世界冠军。
小时候的邓贤,除了想当作家外,还有一个跟文学丝毫不沾边的梦想:“当一名职业乒乓球运动员,争夺世界冠军。”
两大梦想
当世界冠军做大作家
邓贤告诉记者,他小时候有两大梦想,“一是做一名大作家;另外就是当一名职业乒乓球运动员,争夺世界冠军。”邓贤很早就表现出在乒乓球运动上的天分,小学一年级进校队,小学四年级得到西城区少年冠军,1969年上初中的两年间,他作为主力两次夺得成都市中学生乒乓球团体冠军,并进入少体校。1970年,他被选拔到专业集训队,“我的教练是省男队的王渝龙指导。我当时非常努力,就是奔着要当世界冠军去的,那也是我当时最大的梦想。”
然而,就在邓贤向着冠军梦努力的时候,他却被通知不能再参加训练。“我清楚记得,1977年的一天,我在工地上为大家读报纸,突然读到一条中国选手杨莹获得第34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女子双打冠军的消息,杨莹正是当年和我一起在集训队训练的女队员。当时我心里百感交集,简直要晕过去了,如果不是心理素质比较坚强的话,真的不知道会怎样。”他暗暗下定决心:我这一生,一定要把我自己乃至我们这一代人的经历表达出来,写出像巴金的‘激流三部曲’那样的记录时代的作品。
乒乓球世界冠军梦碎了,邓贤的梦只剩下一个:当一个像托尔斯泰那样的大作家。从下乡当知青之日起,他就开始大量阅读和思考,七年从未间断。1977年10月,邓贤从广播里听到了恢复高考的消息,只读到初中二年级的他开始认真备考。他和几个知青共用一本教材,连平田、改土中间的休息时间都用来复习。12月10日,邓贤直接从工地去了考场。先考语文,作文题目有两个,一是《青松赞》,一是《攻书莫畏难》,考生可任选一个。“我用70分钟一气呵成了一篇《青松赞》。写完后,看到离考试结束还有很长时间,就把《攻书莫畏难》这篇作文也做了,我还特别在文后注明:考试作文以《青松赞》为准。我甚至还写了一首感慨考试的打油诗。”
那一年,邓贤的高考作文分数满分,被《云南日报》全文发表。“我此生发表的第一篇作品,竟然是我的高考作文。这件事给我的写作带来很大的信心。”邓贤的语气里带着自豪。也正是因为这篇文章,让还未进入云南大学学习的邓贤,已经在学校成了名人,被直接任命为中文系77级学生党支部书记。写作课老师又把他的高考作文作为教学范文。大学毕业后第一个月,邓贤根据老一辈作家航鹰的短篇小说改写成的电视剧本《明姑娘》,播出后获得了全国首届大众电视金鹰奖。当时全国仅5位获奖者。奖品是一台小收音机。
“王小波从来不洗衣服,但他的不洗衣服不等于不讲文明,人们看见他把脏衣服一件件抖出来挂在树枝上,让热带的瓢泼大雨充当自动洗衣机。”
作家邻居
与“野牛”王小波的交集
值得一提的是,邓贤在云南边疆当知青时,与大名鼎鼎的北京知青作家王小波有过近距离接触,“我们同在十团三营,只是我是五连,他在二连。我当时做司务长,每月要去到河对岸的二连打米拉谷糠。二连后勤班有个很有个性的北京男知青,外号叫‘野牛’,常常高视阔步特立独行。他有许多‘怪癖’被当作趣闻暗暗流传,比如野牛很懒,男知青中懒人很多,但他却懒得与众不同:他从来不洗衣服,但他的不洗衣服不等于不讲文明,人们看见他把脏衣服一件件抖出来挂在树枝上,让热带的瓢泼大雨充当自动洗衣机。后来他又发明一种自动洗被子的办法,将被单用图钉钉在木桥上,任凭河水冲刷数日然后捞起来晾干,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很‘酷’,很另类。当时还听说‘野牛’读书极多,出口成章,不大与人合群。”
邓贤后来见到了“野牛”,“像根瘦竹竿,个子较高,说话斯文,北京口音很好听。我们也曾有机会说过几句话,但无缘深交就匆匆擦肩,是个遗憾。一年后我结束司务长工作,‘野牛’也从二连消失了……”20年后,“野牛”成了“中国文坛黑马”王小波。邓贤说,“在他去世之前,本来我们有机会见一面的。我想,就算他不认得我,但提到当年常常到他们连队拉米的司务长,他肯定会记起我是谁。很不幸他过早去世了,我非常喜欢他的杂文。他的思想很有锋芒,对语言的把握精准,是个难得的作家。”
“我是一个终生的‘文学青年’,我考大学就是为了当作家,这已经成为我人生的唯一选择。”
文学青年
为写作放弃仕途和出国
“我热爱文学,我是一个终生的‘文学青年’。”如今功成名就的邓贤提起“文学”二字,还是如初恋般深情,“在所有的人生岔路口,我放弃了一切别的可能的人生方向,只走文学的路。”1982年,邓贤大学毕业,他被选中当领导的秘书,但邓贤最终选择了留在云南大学当老师。邓贤回忆说,“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我这时候内心已经非常清楚:写作是我这一生要做的事情。留在高校,所处环境比较适合写作。”1985年,邓贤的堂兄从美国回来,提出帮助他去美国留学,“当时很多人选择出国,但我很疑惑:我要当作家,我去美国干什么?1996年,又有机会移民加拿大,我也觉得没有意思,我用中文写作,我得守住我的母语啊。”
邓贤提到,他对文学的痴爱,并非每个人都能理解。“有一个朋友打电话得知我在写作,他问我:你能写出《红楼梦》吗?要是不能写出来,你为什么还要写呢?……不是浪费生命吗?”朋友的话让邓贤开始自我审视,“同学的话正好道出每个作者的痛处。你明知可能终生也写不出《红楼梦》那样的作品,那么你为什么还要写呢?这就如‘精卫填海’,一只小小的精卫鸟,天天锲而不舍地衔石子填海,它什么时侯能将大海填平呢?这是不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浪费?你是不是在做无效劳动?”
但最终邓贤还是想通了,“当你没有填海的时侯,你怎么知道大海填不平呢?当你没有写作的时侯,你怎么知道你不能写出《红楼梦》呢?当200多年前的曹雪芹天天喝稀饭住破草房呕心沥血写作的时侯,他未必知道他在200年后能拥有如此多的崇拜者……如果人人都能写出《红楼梦》,那么《红楼梦》就不是《红楼梦》;反之如果没有人写《红楼梦》,《红楼梦》能成为《红楼梦》吗?”
如今,邓贤的大学同学不乏经商从政的佼佼者,有人跟他开玩笑,“你要是留在云南从政,没准比我们发展得更好。”“但我真的不羡慕。因为我考大学就是为了当作家,这已经成为我人生的唯一选择,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撼动。我将用一生担负起用文字记录家族史的使命,当作家是我埋藏在心中很久的梦,我有整个家族史需要我用笔表达。”
邓贤对运动的爱好几十年如一日,“除了打乒乓球,我还爱爬山、游泳。我周末常去爬青城山,一直坚持了8年。
生活梦想
一生要活在写作里
邓贤的爱人周女士是成都一所中专院校的英语老师,两人夫唱妇随,甚是恩爱。在摄影记者为邓贤拍照时,周女士在旁边看着邓贤,目光温柔。提到自己的爱人,邓贤满怀感恩,“我们1982年结婚,到今年,已经相濡以沫30年。我早年在文坛艰苦跋涉,她一直陪着我,鼓励我,付出很多。”
邓贤每天的时间安排得非常规律,“与很多作家喜欢夜晚写作不同,我每天早上七点准时起床写作。一直写到午后一点多。下午如果学校有课,就去学校教课。晚上七点开始去俱乐部打乒乓球直到晚上九点多。每天几乎雷打不动。”由于名声在外,邓贤每年都会接到很多以文学为名的某某研讨会等邀请,“99%都被我拒绝了。很多会议或活动,更像社会公关活动。我是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是写作,那些对我,意义不大。”
目前,邓贤仍在成都师范学院(原四川教育学院)中文系任教,“我是教书为业,写作为生。由于要写作,学校也体谅我,给我排的课程比较少。我主要教授写作课,包括影视鉴赏课。我觉得教学是一种双向互动的过程,在给学生带去一些启发的同时,我自己也有不小的收获。”他认为,大学环境非常适宜读书写作,还可借助理论研究的翅膀审视创作,这就是学者型的作家道路。虽然没有当成乒乓球世界冠军,但他对运动的爱好几十年如一日,“除了打球,我还爱爬山、游泳。我周末常去爬青城山,一直坚持了8年。除了兴趣爱好外,也是为了给自己换换脑袋:高强度的写作,需要强健的身体。像我写纪实文学作品,常常要外出采访,查阅大量资料,条件十分艰苦,所以我必须以平时运动来储备体力。”邓贤说,“常听到有作家说,写作只是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充分尊重他人的态度。不过对我而言,写作不仅仅是生命的一部分,而是整个生命的核心指向。我为自己定下的标准是——生前活在写作里,死后活在作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