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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男子“移花接木”,将工地上的打桩队伍谎称为自己所有,在收了工程承包人35万元工程款后,竟将钱与人瓜分。日前,该男子被西青警方取保候审。
今年春天,路某承包了一项工程,在联系打桩队伍过程中认识了薛某。薛某自称有队伍,二人随后达成口头协议:薛某的队伍进场后,路某支付工程预付款35万元。
不久,薛某给路某打电话称队伍已进场,路某到工地查看,队伍和设备都在,但没有进一步询问是不是薛某的队伍,便向薛某账户汇入35万元。之后,因开发商修改图纸,要等两个月才能开工,路某向薛某说明情况,薛某表示不能等,并将队伍和设备全部撤出。
一个月后,路某要求薛某退回工程款或继续干活,薛某没有答应。日前,路某来到公安西青分局大寺派出所报案。民警调查了解到,工地内的队伍实际上是开发商自行联系的,与薛某无关。
民警经多方调查找到薛某,薛某供述,在与路某谈妥合作后,其意外发现工地已有一支打桩队伍,便向路某谎称是自己的队伍。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他找到该队伍负责人,要其撤场并将35万元预付款中的10万元当损失费给了对方。这支队伍撤走后,薛某在另寻打桩队伍过程中,获悉了延期开工的消息。薛某交代,剩下的25万元工程款,已被他与人瓜分。(记者解金钊通讯员青轩邓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