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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滨海新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动员会议上获悉,为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推动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价格诚信品牌,营造良好的价格秩序,滨海新区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在全区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在全区大型零售业开展,参评范围限定百货业和大型综合超市,参评对象原则上不受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限制。评选坚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即参评单位自愿申报,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评选活动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干涉参评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评选程序进行,坚持评分标准,保证评选质量。
据介绍,对当选的“价格诚信单位”,将颁发荣誉牌匾和证书,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通报表彰。已获得“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每两年组织一次复审,两年内能够模范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恪守价格诚信标准,经审定合格的,通过媒体予以公告,其称号继续有效。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以及发生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单位,价格主管部门在依法实施价格行政处罚的同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撤销荣誉称号(摘牌)的处理,并记入价格诚信档案。(记者刘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