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3年春节放假具体安排为:2月9日(星期六腊月二十九)至15日(星期五正月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正月初七)、2月17日(星期日正月初八)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