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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三亚旅游悲惨遭遇”真相
三亚警方:4名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已被批捕;其中一人系黑龙江穆棱市政协委员
2012年12月19日22时30分左右,三亚市夏日百货商场门前停车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2013年2月12日,一段经过编改的视频《三亚旅游悲惨遭遇》在网上流传,引起众多网友关注。2月13日,三亚市委宣传部、三亚市公安局针对此事作出回应,并向记者提供了事发现场视频和最新调查结果通报《所谓“三亚大东海警察打人”的真相》。有部分网民对通报内容提出质疑,对此,三亚警方和被打协警蔡某昨日接受记者采访,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回应。
记者张瑜罗清锐文/图
案件回顾
驾保时捷倒车被水泥块刮蹭
翁志刚等人殴打协警致轻伤
2012年12月19日22时30分左右,三亚市夏日百货商场门前停车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昨日,三亚大东海派出所民警向记者介绍了事发经过。据民警郑碧清介绍,2012年12月19日22时许,当事人翁志刚等4人在大东海甲森啤酒广场喝过酒后欲驱车离开。在夏日百货商场停车场,喝过酒后的翁志刚见停车场有一个被水泥块压住的停车牌,便将停车牌拍倒。当时恰好有一个保安看到,瞥了他一眼。
在翁志刚驾保时捷轿车倒车4米左右时,底盘刮蹭到了水泥块,他以为是保安故意所为。恼羞成怒的翁志刚举起水泥块砸坏停在附近的一辆银白色北京现代小轿车。恰好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大东海派出所协警蔡某在旁边执勤,翁志刚误将协警当成保安,对其进行拉扯、追打。
据蔡某介绍,12月19日22时30分左右,他在夏日百货商场巡逻,就在他想驱车离开时,突然有人喊“不要跑……”随后过来一个人(翁志刚)上来就对其进行殴打。在对蔡某进行拉扯、追打过程中,翁志刚的妻子岳丹以及李建林等人赶到,一起殴打蔡某。
“当时我身穿便衣,翁志刚等人误认为我是保安,我便向其说明我是大东海派出所协警。”蔡某称,“不曾想翁志刚等人不听,仍旧打我,我跑开后,找到了同事肖某、宁某请求支援,但是没想到翁志刚等人不仅追打我,而且连同事也殴打。”在殴打蔡某时,岳丹将蔡某手中的白色塑料警棍夺走,并对蔡某后背、右手猛烈击打。经三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蔡某、肖某的伤情依法鉴定,蔡某的伤情构成轻伤,肖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一嫌疑人企图抢夺民警配枪
事发当日22时42分,大东海派出所和特警(防暴)支队大东海巡区的执勤人员等12人到达现场增援。据大东海派出所民警王著介绍,他在控制李建林过程中,突然感觉右腰部位被拽了一下,发现一人(宋连涛)欲抢夺配枪。“枪纲当时被扯断、枪套裂开,而枪把已向外倾斜。”王著称,当时防暴支队一名特警看到后马上将宋连涛拉开。22时49分,翁志刚等4人被公安人员控制后带回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三亚警方回应质疑:
公布的视频不存在造假问题
针对网友提出的进一步质疑,如监控摄像头为何能移动、宋连涛和张明志是否与翁志刚等人相识、警方为什么让手机拍摄者删除视频并将其带到派出所等,三亚市大东海派出所当时的现场办案民警一一作了回应。
警方公布的视频系由商场提供
网友质疑:监控摄像头能移动?警方为何不提供全部视频?警方视频是否有假?
对于监控摄像头为何会移动,警方为何不提供全部视频的质疑,民警郑碧清表示,警方公布的视频是由夏日百货商场所提供,该摄像头挂在空中可移动,监控事发地点。另外,事发地点其实并非属于该摄像头的监控范围,该摄像头仅负责监控路面情况。当看到支援民警赶到后,夏日百货商场监控值班保安以为事情会得到控制,便并将摄像头转到事发地点之外,所以仅有前部分视频。警方公布的视频不存在造假问题。
执法过程不存在处置不当行为
网友质疑:翁某两人确实是有寻衅滋事的嫌疑,可警察到了后为什么抓住了翁某几个人后还往死里打呢?
据大东海派出所麦副所长介绍,当时出动了12名警员,4个民警控制翁志刚,可是翁志刚很壮实,又喝了酒,根本控制不住。所以执法过程中不存在处置不当的行为。
现场喷不明液体者非警方人员
网友质疑:现场有人喷辣椒水,为何三亚公安不对此作出解释呢?
麦副所长称,“在执法过程中,有一个喷不明液体的白衣男子出现,经调查该男子并非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警方对此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警方未让手机拍摄者删除视频
网友质疑:警方为什么让手机拍摄者删除视频?为什么又把劝架的人带到警局?
郑碧清告诉记者,“拍摄者是目击证人,只是带到所里录口供协助调查。警方并未让手机拍摄者删除视频。”
而对于所谓的劝架者宋连涛、张明志为何也带到派出所。据郑碧清介绍,经警方调查,宋连涛、张明志与翁志刚等人实为朋友,并非拉架游客。同时宋连涛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涉嫌抢夺民警配枪。
最新进展
翁志刚系黑龙江穆棱市政协委员
经过调查,宋连涛、张明志在大东海甲森啤酒广场打工,宋连涛、张明志与翁志刚等人事发前几天还曾一起吃过饭。而翁志刚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核实,为黑龙江省穆棱市政协委员。
另外,据当晚值班民警介绍,在将翁志刚等人带回派出所后,还有数名滋事者到派出所威胁民警放人,翁志刚等人甚至悠闲地在派出所里唱起了“世上只有妈妈好”等歌曲。
2012年12月21日,翁志刚等4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岳丹涉嫌故意伤害罪,因其正在哺乳期,警方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2013年1月24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翁志刚、李建林、宋连涛、张明志,现羁押于三亚市看守所。
官方通报
2012年12月19日22时30分左右,三亚市夏日百货商场门前停车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翁志刚和妻子岳丹、李建林和妻子沙志静(系黑龙江省穆棱市人,现住三亚某小区)等4人,因所驾保时捷轿车底盘被水泥块刮蹭,怀疑是停车场保安所为,便恼羞成怒,随手将水泥块一扔,砸坏停在附近的一辆银白色北京现代小轿车,并将正在附近的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大东海派出所协勤人员蔡某误当成停车场保安,对其进行拉扯、追打。
蔡某立即联系大东海派出所在附近的巡逻队员前来处置。当巡逻队员肖某、宁某到达现场后,翁志刚等人又开始围攻两名巡逻队员。在冲突中,岳丹抢过蔡某手中的白色塑料棍,并猛烈击打蔡某的背部和右手。
22时42分,大东海派出所和特警(防暴)支队大东海巡区的执勤人员到达现场增援。在处置过程中,宋连涛(吉林省辽源市人)、张明志(辽宁省铁岭市人)阻碍警察、协勤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宋连涛企图抢夺执勤民警王某佩戴的手枪,被王某察觉后当场将其控制住。22时49分,翁某等4人被公安人员控制后带回公安机关依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