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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单位享受过“带薪休假”吗?对于很多单位职工来说,“带薪休假”未来将不再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美丽词汇。昨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面向社会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在这份《纲要》中,涉及“带薪休假”的部分无疑是最受关注的焦点。《纲要》提出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目标: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国民休闲质量显著提高,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形成。
如何实现这些目标?《纲要》同样给出了具体举措。包括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加强旅游休闲服务信息披露和旅游休闲目的地安全风险信息提示;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集中区等公共场所旅游咨询中心建设以及打击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等。
看点1
鼓励企业给予职工奖励性旅游
早在2008年1月,国务院就发布并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但是这个旨在给劳动者减负,同时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却并未得到顺畅地执行。记者走访多家单位发现,在生活中,真正能不折不扣地执行“带薪休假”条例的单位并不多。
近年来,无论是“十一”长假还是新春佳节,每逢假期,一些著名的旅游地总会出现“爆堵”的情况。有旅游业专家指出,带薪休假制度执行乏力是造成国人在长假期间“扎堆儿”出游的重要原因。
未来,这一现象可能将得到改观。《纲要》首次明确提出:要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如何保障?具体措施包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等。
而且,如果单位拒绝给职工提供“带薪休假”的机会,不仅可能面临监督检查和处罚,职工也将获得法律方面的帮助。《纲要》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同时要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
看点2
总量不变中小学可探索春秋假
对于国内的学生群体而言,每年的“暑假”和“寒假”这两个假期是耳熟能详,但是国外学校共有的“春假”和“秋假”却是难得一见。这一现状,未来也将发生改变。
目前,我国的大中小学的假期实行双假期制,即每年分为寒暑两假,冬季一次,夏季一次。但因为特殊的气候条件、社会习俗等原因,不少国家有自己独特的放假方式。有些国家的学校甚至实行的是4个假期制度。比如美国大部分的学生都可以享受3个月的暑假,而日本中小学都有春假等。
《纲要》明确指出,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也就是说,今后,在一些地区中小学生有望享受春假、暑假、秋假和寒假4个假期。同时,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看点3
城市休闲公园限时免费开放
今后,越来越多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将免收门票。《纲要》提出,要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稳步推进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城市休闲公园应限时免费开放。
此外,《纲要》还要求稳定城市休闲公园等游览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并逐步实行低票价。落实对未成年人、高校学生、教师、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鼓励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
自驾车房车营地、邮轮游艇码头……近年来在很多旅游者中兴起的旅游新形式,同样在《纲要》中占有一席之地。《纲要》要求支持汽车旅馆、自驾车房车营地、邮轮游艇码头等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城市休闲公园、休闲街区、环城市游憩带、特色旅游村镇建设,营造居民休闲空间。发展家庭旅馆和面向老年人和青年学生的经济型酒店,加强公园绿地等公共休闲场所保护,对挤占公共旅游休闲资源的应限期整改。
看点4
健全旅游安全救援体系
“驴友”爬野山,擅自进入未开放的旅游区域导致遇险,需要救援的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未来针对此类事件,也将有相应的救援体系出台。《纲要》提出要加强旅游休闲的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旅游安全救援体系。
同时,《纲要》明确了旅游休闲活动中的“公共服务”范畴,并提出了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旅游休闲服务信息披露和旅游休闲目的地安全风险信息提示;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集中区等公共场所旅游咨询中心建设以及完善旅游服务热线功能,逐步形成方便实用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纲要》还要求各地完善道路标识系统,健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的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提升旅游交通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培训,提高景区等场所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志愿者无障碍服务技能。
看点5
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
旅行社不诚信经营,采取“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不法行为,使得不少游客遭受损失。如果旅行社“执迷不悟”,频频使用这些违法违规的招数,将受到主管部门的严惩。
《纲要》提出,倡导诚信旅游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未来旅游行业将加强跨行业、跨地区、多渠道的沟通和协调,打击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旅游休闲投诉渠道,建立公正、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休闲市场环境。
为了提升国民旅游休闲服务质量,还将制定旅游休闲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健全旅游休闲活动的安全、秩序和质量的监管体系,完善国民旅游休闲质量保障体系等。
马上就访
带薪休假
为何难实现?
今年,已经是我国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第6个年头。依据《条例》,带薪休假是职工的福利,也是应有的权利。然而,有多少职工真正享受了带薪休假?没享受年假的职工,是拿了相应的补偿而放弃,还是想休而不敢休?
“我入职已经8年了,只休过一次年假。”在上地一家IT企业工作的杨辉说,虽然休假的时间很少,但公司并未明确禁止员工休假的权利。“谁要是想休假都可以休,没人拦着你。但是基本上没人主动休假。”
为什么员工会主动放弃自己休假的权利?
“公司里依据不同的岗位都有不同的业绩线,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采取末位淘汰制,谁是最后一名,合同期满后将不再续约。”杨辉有些感慨,“是要休假还是要饭碗,这个不用问吧?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争先恐后加班还来不及,怎么会有人主动休假?”
如一些员工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和工作环境的考虑,担心休假影响到自己的业绩、升迁等,因而“主观上”对带薪休假态度不明朗,属于“自我默认型”。
拥有同样苦恼的员工不在少数。即便是收入颇丰的“金领”,同样有不敢休假的顾虑。
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许庆说,自己几乎是每天凌晨两三点才下班,第二天早上八点又上班。虽然公司给她这样的管理层员工每年15天的带薪假,却几乎没有人申请休假。“堆在自己头上的活咋干都干不完,正常假日都无法保证,若休年假业绩根本完不成。”许庆坦言,尽管年薪不少,却是“有钱没闲”,除非是单位强制执行休假,否则真想不到主动维护自己这份权利。
一方面,是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得员工“不敢休假”,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也有不愿让员工休假的理由。
“现在竞争这么激烈,小公司稍微放松就会被淘汰,我自己多年来都没休过假,怎么给员工休假。休假了,谁来干活?”经营着一家广告公司的程先生表示,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因此不愿或不敢让员工休假。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五成职工没享受过带薪休假,近七成职工选择忍气吞声。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如果企业确因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除了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300%的标准给予补偿。而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单位不仅没有让职工休假的意识,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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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带薪休假三大障碍
在一些国家,有着完善的休假制度,享受假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能缺少的内容。比如意大利人每年平均休假长达42天,相对较短的英国人和法国人年平均休假也有28天和37天。前不久,德国财长佩尔·施泰因布吕克号召德国人牺牲假期,竟招致激烈批评,甚至出现要求其辞职的声音。为什么我国推广带薪休假困难重重?专家分析指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者维权底气不足。由于劳资双方关系不对等,资方相对强势,尤其是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竞争压力大,担心因休假被抢走了饭碗,担心影响自己的待遇,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用人单位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休假影响效益。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说,如果企业管理者主动建议员工休带薪假,更能增加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归属和凝聚力,工作效率也会得到提高。
—监管部门“执法”力度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至今,企事业单位因为不落实这项制度而被处罚的凤毛麟角。记者向一些相关机构了解全国各个行业和地区落实带薪休假的情况,都表示“不清楚”。
新闻分析
有钱、有闲、休闲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将给我们带来什么
备受关注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18日正式发布,这是旅游业的一件大事,更与广大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何以此时出台,对普通百姓有什么意义呢?扼要地说,就是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高度,统筹解决有钱、有闲之后怎么真正享受“休闲”这一大课题。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是时代的产物。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公共假期已有115天,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按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解决“有钱”问题之后,就要面临“有闲”的问题。2012年,我国以近30亿人次的国内旅游市场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出境旅游人数超过8000万人次,居全球第三,对世界旅游市场贡献率超过7%;入境过夜旅游人数达5772万人次,继续位居世界第三。解决规模如此庞大的“有闲”问题,要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整体上做战略规划。旅游业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涉及产业发展、旅游文明等多方面内容,但首要的是政府公共服务。由国务院批准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有利于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文明、环保的休闲理念,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旅游休闲消费需求,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有闲”并不意味着就能真正享受“休闲”。随着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普遍承受较大工作压力,亚健康问题受到越来越多关注,科学处理工作与生活节奏,确保身心健康与生活幸福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但旅游消费需求逐渐升级,度假休闲需求日益旺盛,而目前产品结构和产品体系远不能满足需求,“黄金周”集中出游,景区人满为患,就反映了旅游产品结构与度假时间安排的不合理。《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落实,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灵活安排职工全年休假日时间,并加强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的法律援助。特别是提出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这将使父母带薪休假与在校子女放假更有整合性,值得父母期待。
从社会就业角度看,“没钱”的“有闲”就是失业。国民旅游休闲恰恰在不同时间段,使不同人群可以获得“有钱”与“有闲”的转移交换。在各旅游大国,旅游休闲带动了民航、公路、高铁、信息、金融等服务业全面发展,创造了传统产业无法比拟的就业机会。我国旅游业更是吸纳就业的重要领域,特别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弱势群体收入方面有着突出作用。目前全国旅游直接从业人数超过1350万人,与旅游相关就业人数约8000万人。随着旅游产业发展壮大,特别是旅游休闲在乡村拓展,旅游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功能将会进一步增强。城乡之间、钱与闲之间将有更良性的互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