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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2)101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70元。这是继2011年4月1日之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再次上调。
据了解,此前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60元。本次调整分别上调了140元和1.10元,两项增幅都超过了12%。潘鑫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