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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对外公布了流通领域机动车辆制动液质量监测公告。8批次样品中,2个批次不合格。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北京、上海等6个省、直辖市8家企业生产的8个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开展质量监测。依据GB12981-2003《机动车辆制动液质量指标》,重点检测了外观、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粘度(-40℃、100℃)、pH值、液体稳定性变化、腐蚀性、低温流动性和外观、蒸发性能、容水性、液体相容性、抗氧化性、橡胶相容性等13项指标,主要问题是1个批次蒸发性能、1个批次pH值和1个批次腐蚀性指标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机动车辆制动液,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机动车辆制动液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记者晁丹 通讯员李文毅)
质量不合格机动车辆制动液名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企业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1 |
制动液 |
------ |
哈尔滨市伟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HZY3 800g/瓶 |
2012-4-17 |
蒸发性能 |
2 |
制动液 |
奥吉娜 |
沈阳奥吉娜化工有限公司 |
HZY4 780g/瓶 |
2012-9-6 |
pH值 |
腐蚀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