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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真是谢谢检察官,帮我要回了救命钱!”手里握着存有10万元的存折,来津务工的老王热泪盈眶。这钱,是他通过静海检察院的民事调解拿到的工伤赔偿。
今年47岁的老王2003年来津务工,在静海县一家工厂工作。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下了班的老王像往常一样骑车回家。由于天黑,老王一不小心轧上了路边的冰块滑倒在地,头部严重受伤。虽经及时救治,老王还是留下了后遗症,生活能力受到影响,高昂的治疗费用也让老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经过法律咨询,老王了解到自己的受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工厂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过诉讼,法院判决老王所在工厂支付了一定的治疗费用,然而对于老王缓解困境、维持后续治疗还有一定差距。
抱着一线希望,老王在亲属陪同下来到静海县检察院进行申诉,要求工厂赔付更多生活医疗费用。办案检察官受理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仔细审查,发现该案虽然有机会得到改判,但重新认定和给付赔偿费用仍需一定的诉讼时间和经济成本,这无疑使老王现在的生活雪上加霜。办案检察官还了解到老王与所在工厂负责人是老乡关系,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性。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检察官对这起民事申诉案件尝试进行了民事调解。通过邀请老王与工厂负责人坐在一起面对面的座谈,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对比案情,做好双方当事人施法说理工作,最终促成老王与工厂达成和解。老王所在工厂一次性赔偿他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费、就业补助金等各项损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