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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想不通,来找我们当面说说”,这是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推行的“约谈”机制的形象表述。通过“约谈”对接刑事案件被害人诉求的做法,是该院推进被害人诉求纳入公诉考量规范化、长效化的创新之举。“约谈”机制主要针对杀人、强奸、集体集资诈骗等几类容易引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上访的案件实施,自2012年5月启动该机制以来,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已成功处理18起存在上访风险的案件。
“约谈”机制主要是以分析案件为基础,提出约谈意见。要求案件承办人依法严格审查案情,针对案件的重大性、敏感性等特点,提出约谈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必要性意见,并及时、准确向主管领导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案件承办人认真做好约谈提纲,将被害人围绕案件提出的各种可能性诉求考虑到位。然后,承办人主动与被害人进行电话沟通,发出约谈邀请。
约谈中,检察人员要针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具体情况,采取理性、平和、文明的方式接待,稳定对方情绪,真诚倾听诉求,认真做好笔录,使其所表达的诉求整理在案、有据可查。一方面对其合理诉求,依法依据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对其不合理诉求,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工作,以执法公开透明,获取群众理解与支持,提升公诉办案公信力。(天津政法报 范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