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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本市红桥区法院于昨天下午对数起涉毒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取保候审期间仍贩毒
本市无业男青年武某前科累累,先后因抢劫罪、诈骗罪、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5月,武某又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日,因其吞食异物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万元。因武某吞食异物暂不予收押。2012年12月4日16时许,武某与本市无业女子严某经预谋,在河北区建昌道河边以4200元价格从王某(另案处理)处购得海洛因一包,其中有5克是为吸毒人员郑某代购,由严某从中收取代购费500元。后严某、武某在红桥区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民警当场从武某处查获白色粉末1包。经鉴定:从武某处查获的白色粉末为毒品海洛因,重7.16克。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及二被告人悔罪表现,法院判决被告人严某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5万元。判决被告人武某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3万元;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金4万元。
贩毒女领刑7年半
2012年11月21日18时许,黑龙江省女青年蔡某在南开区鞍山西道数码广场门前,以1000元价格向吸毒人员钱某、申某贩卖冰毒1克,后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蔡某处查获白色晶体。
经鉴定,蔡某随身携带的白色晶体重4.36克,从中检出冰毒成分;从其住处查获的晶体重16.18克,从中亦检出冰毒成分。综上,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金5万元。
0.07克海洛因换来半年刑
今年3月5日18时许,本市无业男子邱某在红桥区南运河南路与中环线交口附近向林某出售毒品海洛因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邱某身上查获毒资100元及海洛因1小包。经鉴定,从邱某处查获的毒品可疑物中检出海洛因成分,重0.07克。据此,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