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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历经近十年的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将同时废止。这标志着我国出入境管理实现了由“分散立法”到“统一立法”的跨越。
据了解,从1985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正式颁布,到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我国出入境管理工作走过了近30个年头。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一些被实践证明成功的重要改革举措、国际通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并为下一步可能采取的改革措施在法上留下了空间;同时,它还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引入生物识别技术,以更为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出入境秩序。这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意义重大。
另据了解,1985年以来,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因私出国境人员由1985年的1504人次增至2012年的712390人次,临时来津境外人员由1985年的59398人次增至2012年的242843人次,在津常住境外人员由1985年的746人增至2012年的3.9万余人。
面对日新月异的出入境形势,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始终以“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一心为民”为中心,紧密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坚持优化管理与创新服务并重,坚持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并重,主动适应中外申请人对出入境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积极创新服务举措,扎实严密管理措施,为维护本市出入境和涉外秩序良好稳定,促进本市经济建设和对外交往提供有力支持,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赵军 刘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