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实施,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原本属于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道德问题,随着新法的修订,如今变成了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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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网上热议纷纷,我们不应质疑法治的善意,有些子女难得去看望和问候老人一次,到家之后就专心致志地盯着手机屏幕自娱自乐,令老人们备感失望与冷落。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上升为法律问题,其实更能促使社会有关方面积极应对,努力为公民个人的“良好施孝”提供周到的考虑和帮助。“常回家看看”入法不是回避和忽视某些家庭成员的现实困难,“站着说话不腰疼”地一味为新法修订“唱高调”。而是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社会的和谐,文明的进步,需要我们把“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工作,不断引向一个新的高度。“常回家看看”入法施行,既是广大老年人的期望所在,更应成为所有社会成员“修身”“立人”的重要一环。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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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关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当今社会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比例越来越高的现实,期待以法律制度来唤起公众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履行这一法律义务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子女可以回家探望,可以打电话问候,也可以接老人到自己身边。法律的操作性本身没有太多问题。公众之所以热议,可能与现行休假制度不合理、具体标准难定等有关。 但如果舆论只盯着这一条,就有可能转移了视线,反而不利于关注与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既可能屏蔽了此次修法的进步所在,也有可能阻碍认识目前法律和制度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不足。 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门规定了“社会服务”一章,确立了今后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即“国家建立和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另外,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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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空巢老人”已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以上。在现实生活中,不孝敬老人、薄养厚葬、老人因寂寞而自残等种种现象确有存在。老年社会到来之际,老人感到儿女不孝的现象不是个别的,而是比较普遍。有的城市为呼唤孝道,甚至把“二十四孝”故事用石雕刻成“孝文化”主题公园,可以说这样的孝文化与时代的发展并不相匹配。旧孝道虽然有问题,新孝道却没有确立起来。我们的社会现在缺少“孝文化”的好信仰,反映的也正是生活中的“孝饥渴”。 “常回家看看”入法,但愿能很快解决这样的问题。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有多少做儿女的,在失去亲人之后,才能深深体会这句话的含义。如果做儿女的已经明白了父母的苦心,知道了父母的牵挂,懂得了父母的需要,那么,就不要总拿没时间为借口,不给父母打电话,不回家陪他们。因为,岁月不饶人,也因为没有后悔药可买。尽孝是一生都要惦记的功课,是细节,是温情。常回家看看,不是回家就蹭饭,不是买上几包营养品,不是父亲节母亲节的时候凑个热闹,也不是面无表情地走形式,而是让老人住在心里。“常回家看看”入法凸显我国法律对老年人精神关怀高度关注的立场。但是,“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入心,心里时刻装着老人,装着温情,才能真正化解“空巢老人”的寂寞与困难。【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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