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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男子以办理信用卡为诱饵,专门诈骗朋友,敛财九万余元。公安宝坻分局在打击侵财犯罪行动中,成功将其抓获归案。近日,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对该男子执行逮捕。
据介绍,2012年12月,事主王某到公安宝坻分局刑侦六大队报警,称自己被朋友孔某骗了5万多元。公安机关接警后遂立案展开侦查。办案民警通过大量工作查明:孔某,男,36岁,吉林省通榆县人,几年前来宝坻务工,但怕苦怕累,在某建筑公司干了几年就辞职,整天无所事事。去年8月,孔某听说朋友王某做生意需要钱,便找到王某称能办理信用卡,并许诺办成后可以透支几十万元。王某信以为真,认为他“讲义气”,便委托孔某为其办理信用卡。一个月后,孔某找到王某称办理信用卡需要8000元手续费,王某不假思索就将8000元交给了他。此后,孔某从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以交手续费、好处费为由,先后十余次从王某手里骗得现金,共计52000余元。虽然其间王某也曾产生过怀疑,但还是一次次答应了孔某的要求。
孔某的骗人伎俩暴露后畏罪潜逃。为了尽快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打击侵财犯罪行动中,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今年5月28日18时,公安宝坻分局宝平派出所民警陈占海、王桂松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了孔某,趁他进入某网吧上网时,将其抓获。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孔某对诈骗朋友王某520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查明他以同样手段骗了另外3名朋友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对孔某批准逮捕。(记者郭佳通讯员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