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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调解成为了工商部门调解消费纠纷的新渠道,这一方式节省了消费者异地维权时间和路途上的成本,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日前,消费者唐先生向工商河东分局投诉称,其在数月前在帅领科技园内某公司电话订购了一辆途观汽车,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交车,并预交定金8000元,但由于车型不一致等问题,该商家至今没有履行承诺。唐先生向工商部门申诉,要求该商家退还定金。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及时与双方联系了解情况,经调查,消费者申诉情况基本属实,但由于唐先生人在四川,是通过电话进行的申诉,无法到天津进行调解,为此工商部门立即找到商家办公地点,现场通过电话和网络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网络面对面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定金。(记者晁丹 通讯员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