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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未成年人为了充哥们儿义气,受他人纠集参与聚众斗殴,打伤被害人一家三口。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从审查起诉阶段到案件审理全程提供援助。日前,一审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不满18岁的小海(化名)在网吧结识了高某等社会闲散人员。高某与他人发生矛盾,纠集人员报复对方,小海也被拉入伙。去年夏天,高某等人来到被害人住处,将其家中门窗玻璃砸毁,并持镐把、木棍、水果刀闯入被害人住房,对被害人及其妻子、儿子实施殴打。后经鉴定,导致几名被害人轻伤和轻微伤后果。
案发后,涉案人员相继落网。小海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取保候审。河北区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担任小海的辩护人。律师了解案情,并依法在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从中寻找对小海有利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后,就案件事实、定性及量刑等与检察官充分交换意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庭审中,律师提出小海实施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符合自首条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小海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庭审结束后,小海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