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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2013年10月,司机李师傅驾驶货车到青兰高速1863公里处时,发生了事故。交警勘察事故现场后叫来拖车,把车拖到13公里外的“锦龙辉修理厂”。但没想到,修理厂开出了2万元的天价拖车费。而当司机向找来拖车公司的交警求助时,对方却答复“拖车收费和他们没关系。嫌贵让别人拖车也不行,那是专门指定高速公路上拖车的。”听到这话,司机师傅急哭了。


近年来,天价拖车费的事情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高速路上等待救援的车辆犹如“唐僧肉”,引得各路食利者蜂拥而上。此次“天价拖车费”事件中,可以看到重复的剧情:货车发生事故、司机打电话报警、交警和“指定”的拖车公司到达、车拖走后拖车公司狮子大开口、司机求助无门无奈掏钱认倒霉,没有自由选择权的车主成了砧板上的鱼肉。让人尤其不能理解的是,如此不合理的现象,当司机向交警部门投诉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车辆救援“市场化”,交警只管“指定”,不管收费,而且没得选,因为未经“指定”的不能上高速。

让车辆救援“市场化”,本意是想通过竞争给消费者带来更优质的服务、更高的效率和更合理的价格。13公里2万的拖车费,无疑是“拦路抢劫”。众所周知,“市场化”的前提是公平、公正,用行政手段“指定”又谈何公平竞争?这样的“市场化”就意味着被“垄断”,最后导致高收费、乱收费甚至敲诈和打劫。打着“市场化”的幌子,伤害的不仅仅是社会上的消费人群,还有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大环境和政府的公信力。

破解天价拖车费问题,政府和市场应该共同发力,铲除权力的干扰。此外,各地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指导性定价政策,听取社会意见,明确收费标准,将价格标准置于合理范围,对违反规定的救援公司依法作出处理。需要充分引入市场机制,以公平竞争、消费者选择促使施救费用的合理回归,这样垄断少了,天价也就没有了。

摩卡咖啡: 如此离谱的费用,已经不是车辆救援服务性收费,而是涉嫌明目张胆地敲诈、打劫。
Karavika: 都是利益分配,查下去又是一窝老鼠。
多思善想: 腐败的另一种形式,两万元有多少是提成?
浏揽器: 高速拖车应该免费,应算高速公路服务内容,收钱不只是提供道路,至少应该免费拖离高速公路,否则就是垄断收费。试想想,人在外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车坏在高速上,能咋办?希望公示高速公路收费对应的服务内容,将救援服务写进去。
吴三拐: 背后没有有关部门撑腰,能行吗?应该像管理出租车一样,并且社会化。高价的背后是指定,指定的背后必是腐败。
红色服务兵: 是地方交管部门和不良权势企业勾结,坚决予以法办为好,各地这样的全部取缔,违法的全部追究责任。
肖卫香: “有关部门”赤裸裸地变成了“无关部门”。
 
 
编辑:李彤
市场化的基本原则就是充分开放市场,让所有生产经营者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竞争。交警仅只指定一家救援公司独上高速,何来竞争、何来公平。
 
编辑:尹辰辰
既是“市场化”,就该多家公司竞争,由付费方自行选择。由交警“指定”,司机只能掏钱认倒霉,与抢劫何异?
 
编辑:邓坤伟
一个天价拖车事件暴露出权力保护伞下的畸形市场行为。由此看见对于权力以及市场行为的监督机制远未完善。
 
编辑:曲璐琳
市场化意味着收费,垄断意味着别无选择,当两者畸形地结合在一起,必然导致高收费、乱收费现象发生。“天价拖车费”背后是权力腐败,因此铲除权利的干扰才是从根本铲除“天价拖车费”的关键。
 

新闻中心 郑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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