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013年10月,司机李师傅驾驶货车到青兰高速1863公里处时,发生了事故。交警勘察事故现场后叫来拖车,把车拖到13公里外的“锦龙辉修理厂”。但没想到,修理厂开出了2万元的天价拖车费。而当司机向找来拖车公司的交警求助时,对方却答复“拖车收费和他们没关系。嫌贵让别人拖车也不行,那是专门指定高速公路上拖车的。”听到这话,司机师傅急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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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价拖车费的事情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高速路上等待救援的车辆犹如“唐僧肉”,引得各路食利者蜂拥而上。此次“天价拖车费”事件中,可以看到重复的剧情:货车发生事故、司机打电话报警、交警和“指定”的拖车公司到达、车拖走后拖车公司狮子大开口、司机求助无门无奈掏钱认倒霉,没有自由选择权的车主成了砧板上的鱼肉。让人尤其不能理解的是,如此不合理的现象,当司机向交警部门投诉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车辆救援“市场化”,交警只管“指定”,不管收费,而且没得选,因为未经“指定”的不能上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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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车辆救援“市场化”,本意是想通过竞争给消费者带来更优质的服务、更高的效率和更合理的价格。13公里2万的拖车费,无疑是“拦路抢劫”。众所周知,“市场化”的前提是公平、公正,用行政手段“指定”又谈何公平竞争?这样的“市场化”就意味着被“垄断”,最后导致高收费、乱收费甚至敲诈和打劫。打着“市场化”的幌子,伤害的不仅仅是社会上的消费人群,还有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大环境和政府的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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