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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以举报他人经营的游戏厅内有赌博行为相要挟,连续数次敲诈钱财计2万余元。日前,该男子已被北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6月11日,河北省男青年薛某为谋财,给被害人周某打电话称,周某经营的游戏厅内有赌博行为,若不给其5000元现金,将进行举报并点燃游戏厅。在薛某的威胁下,周某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薛某账户内汇入5000元。不想,薛某并没有就此罢手,其又先后于当月13日、22日、24日,以相同理由向周某索要钱财。周某迫于威胁,分别向其账户内汇款1万元、2000元、5000元。后经被害人周某报案,薛某于今年7月3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记者孙启明实习生潘一维通讯员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