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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3〕133号)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津食安办〔2013〕44号)要求,天津采取多种方式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并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各监管单位、部门结合当前全市已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安全“两打两建”等专项行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两节”期间易发生问题的食品药品重点品种、环节、对象、区域、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流入市场。
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糕点、调味品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加大对市场热销食品的抽样检验力度,监督经营者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撤柜下架。
同时,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以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庙会或游园会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为重点单位,以节令性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进货查验和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进行处置。
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针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节日保健食品市场特点,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对批发市场、药店等场所,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对监管中发现的可疑产品要及时跟进核查、确认真伪,必要时进行抽验;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应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并监督其立即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的,应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对出现过问题的重点区域、品种和监管对象要进行“回头看”复查,防止回潮;对新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隐患,要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防止蔓延扩大;对食品药品顶风违法行为要快查快办,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曝光。要注重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管效果。(记者赵首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