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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了进一步改善滨海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日前,滨海新区启动了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将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实施有效管理,至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成区内所有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现这些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浓度和净化效率“达标排放”。
滨海新区将对建成区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排放餐饮油烟的饮食服务、食品加工等餐饮单位以及作为单位附属设施的非经营性食堂等餐饮场所油烟排放实施有效管理,通过治理,使这些企业和单位的油烟排放浓度和净化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按照此项工作要求,滨海新区不但将严格环评审批,控制新增污染源,还将落实油烟污染治理措施,对现有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针对新建餐饮单位的治理要求包括:其设计中将严格落实《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报批的环评文件应包括油烟治理方案,方案中应有油烟净化设备选型、净化效率、排放浓度、设备安装布局等内容。针对现有的餐饮单位的整改要求包括: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单位,须严格按照《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间,油烟产生单位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油烟排放,避免产生污染扰民问题。
根据治理进度要求,滨海新区将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建成区内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和重点区域内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成区内其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为了实现这一治理目标,新区环保部门将强化油烟污染防治,加强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执法检查力度,每月进行抽查,每季度更新油烟排放单位清单。所有油烟排放单位,每年依法向所有区县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对因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环境污染的,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污染防治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记者付卓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