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检察日报·廉政周刊》曾刊登了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东镇原党委书记陆洪来的忏悔。贪官的忏悔录也并不鲜见,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等多位官员都曾“上演”类似的忏悔“戏码”。我们姑且将此类行为称作“忏悔style”。层出不穷的贪官“忏悔style”除了满足公众对官员腐败内幕的猎奇心理,其实还可以作为某种社会现象的思考素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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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洪来在忏悔录中称自己在恭维声中价值观发生偏离而产生了“当官吃亏”的思想,潜台词是自我约束不够,如果自己够坚定,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理想,或许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贪官们的忏悔录并不鲜见,贪官们依然层出不穷,滑下犯罪深渊的轨迹依然如此类似,公众已经产生“忏悔疲劳”。常有舆论界人士在媒体上呼吁公仆保持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单纯进行道德呼吁,是缺乏钳制力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不一定能做到路不拾遗,要说“守着权力金矿”的官员们能做到道德自律,也是很让人可疑的。若每一个人都能靠道德素质进行高度的自我约束,那么这样的情况下也就无需社会管理部门存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人自律,完全一副乌托邦式的理想世界,这样的情况下,还需要政府吗?还会存在官员与公务员吗?单纯谈道德约束,是为空谈也。 前仆后继的贪官们有写不完的忏悔录,“忏悔style”上演的次数多了,无论对于公众,还是对体制内的掌握权力者来说,刺激作用都是越来越小。当忏悔录不再有个体警醒的作用,忏悔本身也就只是一个形式的存在。若我们审视那些大同小异的忏悔录,会发现这一切其实都指向一个问题:权力机构的监督仍然未完善。庞大的权力机构,就好比一棵参天大树,那些掌握公权力的贪腐官员们就在这树荫底下进行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底下运行,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才是当前预防腐败的最有力措施。贪官的落马,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其行为对社会的损害已成事实,预防胜于治疗,对于腐败的预防,中央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也正是清晰看到问题的关键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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