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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做好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本市制定相关方案,对取缔“机动三轮车”客货运营人员可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就业援助。援助政策主要包括:
就业服务政策。对取缔“机动三轮车”客货运营人员一律提供免费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取缔“机动三轮车”客货运营人员一律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参加《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市场需求程度给予培训成本100%、80%、60%的培训费补贴和100%的技能鉴定费补贴;参加《天津市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享受定额培训补贴职业项目目录》所列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培训职业给予每人1000元、800元、600元的培训费补贴和100%的技能鉴定费补贴。
鼓励创业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给予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灵活就业政策。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低保家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75%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其他经认定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